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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死了就死了,好歹临死前他已经找到属于自己的亚人了,熊锋一脸视死如归地等待死神的降临,重回兽神的怀抱,他要问问兽神,为什么不被兽神喜爱得不到兽神的祝福。

一声惨叫响起,然后“轰”

地一声,不是亚人倒下了,而是眼面前的岩猪,脖子里喷着血惨叫着倒下了,重重砸在地上,熊锋傻掉了,两只熊猫眼快成斗鸡眼了。

元景手里持剑围着这岩猪转了一圈,好家伙,一头猪有六七百斤,这世界的野兽也都是巨型的,原身记忆中部落里狩猎过比这头更大的岩猪,只是岩猪皮比较厚牙,一对獠牙又锋利得很,其实不算好猎的。

但元景有利器在手,一剑就能将这岩猪捅了个透心凉。

元景手一挥,地上的岩猪就消失了,进了空间,刚刚回神的熊锋再度傻掉了。

元景又撸了把他脑袋,这撸啊撸的就会成习惯,一定要将熊锋养得油光水滑的,以后这手感会更好的:“一般岩猪不会落单的,会一家子待一块儿,我们去找找其他的岩猪,争取一锅端了,要是找到小点的岩猪,那肉质会更嫩点。”

熊锋的四肢耷拉下来,这个亚人跟他所认知的亚人不一样,亚人这么能干,还能打猎,那他这兽人还有什么用?

元景不知道他想什么,但看得出他表情有些沮丧,捏捏他的肉爪子说:“等找着小岩猪,晚上烤了它的肉给你吃,将你养得壮壮的,好不好?”

完全是哄孩子的语气,爱人现在可不就是个孩子么,还是个很好撸的孩子,元景非常满足,还有什么比一来到这世界就遇上爱人更好的事情吗?没有了。

熊锋又振作起来,朝他的亚人嗷叫了两嗓子,他一定会努力长大变得壮壮的,现在是亚人养他,以后是他养亚人,对哒,就是这样哒。

还有他熊锋的亚人当然跟别的兽人的亚人不一样了,有谁的亚人能有他熊锋的厉害的?不仅能生小崽子,还能打猎呢!

小兽人虽然还没能打猎,但寻找野兽的本事却是天生的,他们嗅觉发达,因而熊锋耸了耸鼻子,就用爪子给元景指了个方向。

“你说其他岩猪在这个方向?”

“嗷呜。”

“好,那我们这就过去。”

元景又捏了捏他的爪子,向那方向寻去。

接下来,元景就顺利解释掉一头大岩猪和三只小岩猪,将这一家子整锅端掉了,都收进了空间里,惹得熊锋一直盯着元景的手看,眼里像是在冒星星,让元景好笑不已,因为这是自己的爱人,尽管现在还小,但元景并不介意在他面前露出自己的秘密。

继续往前走,等到太阳落山,元景看到地上一只只巨大的脚印时,他大概知道自己跑到了什么地方,就是那么巧合,他随意找的方向,完全与部落背道而驰了。

这脚印属于恐龙的一种,不过这种恐龙是食草类的,与部落隔了两个山头,就因为食草的,又体型巨大,还很凶勐,弄清这种情况后,最早的兽人才会决定在稍远一点的地方安顿下来,因为这种恐龙对其他勐兽有一定的威慑作用,当然也不是万能的,不然豹勐就不会死。

这样也好,元景很快作了决定,暂且在这个山谷里住一段时间,在那食草恐龙在,不用担心遭遇其他大型勐兽,至于那食草恐龙,只要找个稍小的山洞,那恐龙想钻也钻不进来,而他则趁这段时间将修炼提上日程,还有调理熊锋的身体。

到了这地方,熊锋因为闻到那恐龙的味道,浑身紧绷起来,元景一边撸他让他放松下来,一边解释他的用意,熊锋虽听懂了,但对这味道还是发憷的,但他的亚人都不害怕了,他怎能怕了?

所以熊锋明明心底害怕,却偏硬撑着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让元景看得忍俊不禁,又低头亲了他脑袋一口。

熊锋浑身一僵,可惜毛发不是黑的就是白的,不然转换成人形,元景就可以发现他脸红了,熊锋暗道,这个亚人太不矜持了,动不动就亲他,好在他早决定要跟这亚人结契了,所以亲就亲吧,反正他会负责的。

为了照顾熊锋目前幼小的心灵,元景还是挑了离得稍远些的地方,找了个山洞住下来。

将山洞打扫干净,洒上驱虫粉,又铺上了毯子,元景这才将绑在身上的熊锋放下来,熊锋快活地在毯子上爬来爬去,那黑白分明的小团子,让元景看得喜爱极了,爱人怎能这么可爱?是专门为了吸引他的目光才会投身在一个熊猫兽人身上吗?

元景一个没忍住,跑毯子上跟熊锋玩了会儿,过了把撸熊猫的瘾,这才开始忙碌两人的晚饭。

有岩猪,路上又采了些野果子,有部落里亚人采集过的可以吃的,也有没采集过但经元景辨认无毒的,他去河边清洗岩猪的时候,熊锋也不在毯子上玩了,紧紧跟在元景身后,毛绒绒圆滚滚的一团,就是那么讨喜。

早知道该给熊锋起名叫熊滚滚了,元景忽然觉得这名字更加形象,唉,当时怎就想不开呢。

忍不住捏捏他耳朵:“熊锋,要不我再给你起个小名,叫滚滚好不好?”

熊锋蹲坐在元景身边,爪子一挥,意即不好,他就喜欢熊锋这个名字,听上去就威武得很。

失望,怎就不同意呢?

元景一边叹息一边快手快脚地将三只小岩猪都收拾了,准备一只炖了,一只用来烤,剩下的一只先留着,他不知道熊锋的食量有多大,一般兽人胃口都大得很。

上辈子元景也算发狠练习厨艺了,尽管和霍锋还是有差距,但好歹跟最初相比提高了不少,回到山洞,在山洞外边,元景取出空间里的厨具,将一只小岩猪剁成小块,过了遍水后用调料炒了放水炖上,另一只将肉都剔下来,骨头也丢进那只锅里一起炖,肉切成小块用调料腌制上,等会儿来烤。

做好这些后,元景就开始用那把剑削签子,他想着还是尽量少用空间里的物品,因为不可能一直和熊锋单独生活,至于以后怎么办,他暂时还没想好,但肯定要过上群居的生活,所以还是尽量要适应这世界的一切,让自己融入进来。

规划是这么规划,但一边做事的时候一边还取了小筐草莓,用清水冲洗后放一边,让熊锋能拿了当零嘴吃。

他的亚人真能干,熊锋咬了一口草莓,鲜甜的果子,让从不喜欢吃果子只喜欢吃肉的熊锋都喜爱上了,不过他还知道亚人最喜欢吃这些果子,因而又拿了一颗,嗷嗷叫了两声送到他的亚人嘴边。

削签子的元景转身就看到递到自己面前的草莓,笑着就低头叼住了。

他的亚人吃了,熊锋高兴极了,他的亚人肯定非常中意他的,尽管他是被部落抛弃的,以前也没有小亚人喜欢他,不过没关系,他找到了自己的亚人。

于是接下来,熊锋就自己吃一颗,再给他的亚人喂一颗,直到元景削好所有签子,那只炖锅里咕咚咕咚地翻滚着,香味也飘了出来,让熊锋受不了地守在锅边,口水都要流下来了,他都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好好地吃上一顿肉了,有时候捕捉到小型野兽,他都直接生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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