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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说得真怪。
我著手绢站在原地,看他走远。
他走路时,袍子飘飘的,好像脚不沾地似的。
袍子下摆沾了尘土,可在他身上,连尘土都显得乾净。
回家后我把手绢藏在枕头底下。
夜里睡不著,就拿出来闻。
那檀香味淡得快没了,我就把它贴在鼻子上使劲嗅。
阿姆问我手绢哪来的,我支吾说是捡的。
她不信,可也没追问。
我偷偷在手绢角上绣了朵极小极小的槐,针脚细得几乎看不见。
这几日我总在那条路上走。
有时走得脚都疼了,可再没遇见过他。
庙里的和尚来来往往,都不是他。
有个胖和尚总盯著我看,怪討厌的。
昨儿下大雨,我还是去了。
回来就发热,今早头疼得起不来。
阿姆急得直骂,说姑娘家不该这样乱跑。
我闭看眼睛装睡,手里看那块手绢。
要是再见著他,我要说什么呢?
“师父,还您手绢?”
还是“多谢您那日相助”
?
想著想著,脸就烧得更厉害了。
横竖都是要还的。
可要是永远见不著了呢?
这念头一冒出来,心口就揪著疼。
是一见钟情吗?
这种感觉好奇怪!
我们这个古老的苗家寨子,有特殊的配婚风俗。
女子婚配,讲究的是一个万千人群中的“眼缘”
。
若不能一见倾心,便是祖宗不认可的姻缘。
女子见到心动的男子,会露出右手一截手腕给钟情的男子看。
男子若是钟意这位女子,要去踩女子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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