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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就是很普通地遇见瞭。
那个时候,华音就坐在店门口,弹著吉他。
或许是因为地处偏僻,又或许是因为店铺没有什么名气,也没有适合么特别的意思,知道的人不多,所以店裡的生意一直没有很好,所以华音当时很惆怅地在门口弹著吉他。
心裡默默盘算著,要怎么做才能吸引点儿人气。
毕竟自己是老板,要对“少爷”
那笔一百万的投资款负责才行…
就算不赚钱也不能全亏瞭吧…
自己嗓子已经不行瞭,唱歌唱不瞭瞭,光弹吉他…也没意思…
怎么办…
因为华音谈的那首曲子,朗皓星刚好最近刚听过,而且也会唱。
比起背书,背公式,朗皓星其实更喜欢记歌词。
说来惭愧,他总觉得那些歌词裡的文字也比那些晦涩难懂的古文和符号要美丽得多瞭。
所以他情不自禁地还背著书包呢,就在她面前跟著那悠扬的琴声唱瞭起来。
他是很有天赋的,至少相对于一个正常的高中生而言,加上银色本来就好,
所以华音听到的时候都愣住瞭…
加上他形象不错,要是能留在酒吧裡当驻唱歌手,一定可以吸引很多人。
(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加上朗皓星带队的音乐表演之后,酒吧裡的生意好瞭很多。
)
于是,在愣神瞭一下之后,华音微笑著,
像是看到瞭一个过去也曾这般坏处子和最真挚的热爱和梦想的自己,
一直把那首歌弹到瞭最后…
然后主动问瞭一句:“你想不想和我一起玩玩音乐?”
两个人就就此相识瞭。
和荀归的初遇是因为一个肉包子“不打不相识”
截然不同,
和华音的初遇就显得温柔浪漫多瞭。
两个人热爱音乐的人就这么惺惺相惜,
从此朗皓星自从被华音带进过那扇校门之外的门裡去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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