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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华的婚礼结束了,林墨他们回去的计划又要提上日程。
庄超英和王援朝又开始了软磨硬泡的挽留模式:“林哥,你们别急着走。
好不容易来一趟,怎么着也得让我们再尽尽心意。”
庄超英的脸喝得通红,说话都有些大舌头,可他的手攥得紧紧的。
王援朝在旁边帮腔:“对对对,我们安排好了,明天主要陪丁姐去中央大街逛逛,后天去看冰灯,大后天去……”
林墨看着他们,看着那两张急得通红的脸,心里头暖洋洋的。
什么是兄弟?这就是兄弟!
他看了一眼丁秋红,丁秋红红着脸低下头。
这段时间熊哥和丁秋红轮班陪着自己,前期害怕自己撑不过去,剜心挖肺地担心;几个手术下来,他们守护在自己身边,确实是没怎么好好休息。
要不,再留两天,让熊哥和秋红也缓缓神。
“林哥,你就再多待两天!
哪怕三天、两天,我们保证不耽误你们回去!”
庄超英央求。
王援朝也在旁边煽风点火,求丁秋红,求熊哥,求了一圈,嘴都说干了。
“林子,”
她轻声说,“要不,就多待两天?”
看到林墨点头,两个人好像生怕他们反悔,转身就跑,跑了两步又折回头喊:“我们明天来接你们!”
冰城的冬天,太阳是个稀客。
但第二天是个好天,太阳明晃晃地照着,把中央大街上的方石路照得泛白光。
路两边的欧式老房子在阳光下露出了斑驳的墙面,那些雕刻精美的阳台和窗楣,在几十年的风霜里已经褪去了昔日的华丽,可那股子洋气还在,跟这条街一样,怎么都磨不掉。
庄超英走在最前面,穿着一件藏蓝色的呢子大衣,围巾围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
他走几步就回头看一眼,生怕林墨他们走丢了。
王援朝跟在他后面,手里举着几串糖葫芦,山楂红艳艳的,在阳光下闪着光。
他把一串递给丁秋红,一串递给熊哥,嘴里喊着:“尝尝,尝尝,这条街上的糖葫芦最正宗,比别处的都好吃!”
熊哥接过来,咬了一口,酸得直咧嘴,可嚼了两下又甜了,眯着眼直点头:“不错不错,这味儿地道。”
丁秋红小口小口地咬着,嘴角沾了一点糖,红红的,像抹了胭脂。
林墨的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他不时扫视着四周。
不是看风景,是看人。
看那些来来往往的行人,看那些站在路边抽烟的,看那些蹲在墙角晒太阳的,看那些在橱窗后面看商品的。
他的直觉告诉他,有人在盯着他。
而且还不止一双眼睛。
:()风雪狩猎知青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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