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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得这支笔,是她最常用的笔,沈念夏的百乐果汁笔。
她放完笔就转回去了,没有看我,没有说“不用还了”
,也没有说“借你的”
,甚至没有停顿。
笔放下来之后,她的手臂已经从我的视线边缘移开,像一块石头被投入水面后迅速恢复了平静。
我低头看了一眼那支笔,笔杆上有一小段标签纸被撕掉的痕迹,残留着一点点白色胶面。
是她的。
高二时她很爱用百乐的,后来换了别的牌子,只有这支还留在笔袋里,和其他几支笔放在一起。
我认得那支笔,因为它笔夹上有一道划痕,像是被什么东西压过,又像是被反复握在同一个位置留下的印记。
我拿起那支笔,在草稿纸上写了几个字,墨水很顺,笔尖不刮纸。
我写完了语文作文最后的那几行字,把那支笔放在桌角,没有立刻还,也没有放回她桌上。
它就在那里,像一道还没有落定的光线,既不被需要解释,也不肯自行消失。
过了一会儿,我又拿起来写了几行,又放下。
后来我写完了一道大题,把笔盖好,放回她桌角——不是直接放上去,是转过身放在她桌角的边缘,靠近走道那一侧,和她的课本隔着大约一根手指的距离。
我没有说话,放完就转回来了。
背后没有声音,我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
我低头继续开始背知识点,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过了几分钟,我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很轻的响。
是她把笔拿回去了。
不是放回笔袋的拉链声,是笔被拿起来的动作。
我不知道她是拿起来写了一会儿,还是只是把它拿回去。
我也没有胆量回头确认,只是低头继续写。
那天晚上收东西的时候,我比平时慢了一些,把笔盖一支一支合上,把笔袋拉好,课本一本一本摞起来。
她没有先走。
我听到她也在收东西,拉链的声音、书本摞起来的声音、椅子轻轻推回桌下的声音,和我的动作几乎同步,像有人在对岸跟着我的节奏走。
我站起来的时候,她刚好也站起来。
我从前门出去,她大概也是从后门出去。
我们走了相反的方向。
走廊上的风吹过来,带着一点凉意,但已经不刺骨了。
桂花树已经很久没有在我经过的时候被注意过了,叶子一片接一片地舒展开来,像在替那些没有说完的话慢慢画上句号。
我没有停下来确认它在不在那里。
第二天晚自习开始之前,我坐在座位上,把笔袋里的笔一支一支拿出来看了一遍,确认每支都有墨——我昨晚给每一只笔都换上了新的笔芯。
然后把它们按长短排好,拉上拉链。
我打开练习册翻到今天的作业,填上日期,又合上,又重新翻开。
那天晚上,她没有再递笔给我。
我也没有回头确认她是否在写作业。
我只知道那支笔已经不在我桌角了,它回到了它该在的地方。
像是被合上的一页。
像是被归还的路口。
像是风把沙粒吹过一段距离后,停在了它们自己选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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