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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娜,我们什么时候也要个孩子吧。”
赫钦斯一直对沈臻给别人生了孩子这件事耿耿于怀。
虽然他并不喜欢小孩子,但是沈臻给了别人的他也要有。
“你疯了?”
沈臻瞥他一眼,“和你生一个蓝眼睛的杂种出来吗?”
沈臻奚落道。
赫钦斯心头一痛,“达娜,你别这么伤我的心……”
“我和你说了多少遍了,我不叫达娜!
我叫沈臻!”
沈臻停顿了一下,“我是大郾朝丞相府的公子,终有一天我要回去继承家业的。”
要不是赫钦斯把他劫走了,说不准他跟着沈正卿还能弄个皇后当当。
“我在这里算什么?回去,我就把这里都忘了……”
沈臻喃喃道。
“那我呢?”
“自然也忘了。”
沈臻断然回道。
“哈哈,”
赫钦斯苦笑一声,声音变得狠厉起来:“是不是我对你再好,你也不会记得?”
“你把我送回去,我会记得你几天的……”
沈臻迟疑地回答,他不敢把赫钦斯逼疯了。
回去!
回去!
他满脑子都只有回去,只是没有他!
赫钦斯脸色沉得厉害,额角青筋微微鼓起,声音低得有些发哑:“你别想着走,我会跟着你一辈子的……”
沈臻听出了那话里刻骨的深意,后背一僵,一股寒意顺着脊背爬上来。
这男人就像是恶鬼一般缠着他,难不成他沈臻要一辈子待在这鸟不拉屎的深山吗?
赫钦斯带着沈臻频繁地更换着住址。
有时候沈臻半夜惊醒,才发现自己躺在行进中的马车上,脚边还挂了个吮着手指的孩子。
赫钦斯看沈臻看得极严,刚开始几乎每时每刻都要跟着他,他不许沈臻和村子里的男人们说话。
沈臻有想过自己偷偷跑出去,但还没逃多远,就被赫钦斯给抓回来了。
当赫钦斯用个铁链把沈臻拴到床头的时候,他是真的害怕了。
赫钦斯是一个疯子,他可能这辈子都离不开他了。
这样的认识让沈臻日渐憔悴起来,他并不想跟着这个日渐疯狂的异族男人。
他要回京城,要回到那锦绣荣华的所在。
他打定了主意要离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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