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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被人呼来喝去,为了几块钱小费还要给人擦鞋。
曾经的兄弟,现在踩在他头上拉屎。”
说到这,龙捲风这种老江湖都忍不住唏嘘:“江湖就是这样,人走茶凉。
你风光的时候万人捧,你落魄的时候,连狗都嫌。”
陆晨听著龙捲风的描述,脑海中却浮现出电影《英雄本色》里的画面。
那个穿著风衣、叼著火柴、用美金点菸的男人。
那个为了兄弟情义,单枪匹马杀回血海的男人。
那个即使瘸了一条腿,依然有著傲骨的男人。
现在,正是剧情开始的前夕,他人生最黑暗、最低谷的时刻。
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
现在的mark(小马哥),最缺的不是钱,而是一份尊严,一个翻身的机会。
只要给他一个支点,这个男人能撬翻整个江湖。
“龙哥,他在哪家酒店?”
“半岛酒店旁边的那家富都夜总会。”
龙捲风奇怪地看了陆晨一眼,“怎么?你对他有兴趣?他现在腿瘸了,除了擦车什么都干不了,而且他那个曾经的小弟谭成现在势力很大,谁沾上小马哥就是跟谭成过不去。”
“腿瘸了,心没瘸就行。”
陆晨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领。
这两个月的蛰伏,让他的皮肤白了一些,但那双眼睛却经过岁月的沉淀,变得更加锐利。
……
尖沙咀,富都夜总会门口。
夜色如墨,霓虹灯將街道渲染得光怪陆离。
豪车如流水般穿梭,空气中瀰漫著香水、酒精和金钱发酵的味道。
陆晨独自一人,並没有带信一和陈洛军。
他穿著那套深蓝色的高定西装,手里拿著一把黑色的长柄雨伞,静静地站在马路对面。
他的目光穿过车流,落在夜总会门口那个忙碌的身影上。
那个男人穿著一件脏兮兮的蓝色工装,外面套著一件已经磨得发白的旧风衣。
他的左腿有些跛,走路一瘸一拐,手里拿著一块抹布和一只盒饭。
那件大衣曾经或许很风光,但现在已经沾满了油污和灰尘,下摆磨损得厉害。
他正坐在一辆崭新的奔驰车头旁,把盒饭放在引擎盖上,狼吞虎咽地吃著。
那饭菜看起来很简陋,几根青菜,两块肥肉。
突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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