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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周一夜狩猎者(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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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大堆的蹄印中,我们可以准确地辨认出,有多少兽类走过,是哪一类野兽,它们的性别及年龄,是否有残障的,走了多久,它们现在离我们有多远。

有些年轻的野兽可以近距离猎捕到,有的可以用弹弓打到,有的可以用回飞棒打到,有的可以用大石块击打其头部使其死亡。

对于一些尚未对人类产生恐惧的动物,我们可以走近它们,趁其不备用大棒打死它们。

对付远距离或警觉性高的猎物时,我们掷长矛,或用毒箭猎杀。

运气好的时候,我们可以埋伏突击一群猎物,或者把它们赶到悬崖边,让其落崖摔死。

在这样的狩猎活动中,团队精神极为重要。

如果要避免猎物心生警觉,我们就必须靠手语来相互沟通。

基于同样的原因,我们也要控制自己的感情流露,恐惧和狂喜都是很危险的。

我们对猎物也存在某种矛盾的、好恶交错的感情。

我们尊敬动物,知道我们和这些动物存在亲密关系,也认同它们有感受。

可是,如果我们对它们的智力或它们对其后代展现出来的母爱有太多的共情,如果我们对猎物有怜悯心,如果我们把它们看成我们的亲人,我们追逐狩猎的热情就会减少,我们带回家的食物自然就少了,整个团队的生计就会受到影响。

因此,我们不得不与这些动物在情感上保持一定距离。

狩猎基因源远流长

因此,想想这样的情境:数百万年来,我们的男性祖先们,急急忙忙地跑来跑去,向飞鸽丢石块,追逐未成长的小羚羊,用摔跤的方式把它们扭倒在地,排成一字长阵大声喊叫,疾跑的狩猎者在上风处大声喊叫想惊吓一群疣猪。

想象一下,他们的生计就依靠他们的狩猎技术及团队精神了。

他们文化中很大一部分和狩猎的行为交织在一起。

优秀的狩猎者也是优秀的战士。

然后,经过一段很长的时间——就算数千世纪吧——一种很自然的狩猎及团队精神的习性就会出现在新生男婴身上。

为什么?因为不精于狩猎,或不热心狩猎的人留下的后代数会大量减少。

我并不是说,如何把石块打造成矛尖,或如何把箭翎装在箭上的手艺是深植在我们基因中的。

这些都是后天学来的,或者是后天发明的手艺。

可是,我敢打赌,对狩猎的狂热是深深烙印于我们身体中的。

物竞天择的进化过程把我们的祖先塑造成极为出色的狩猎者。

最明显的证据就是,这种狩猎及采集可食植物的生活方式的成功程度:这种生活方式延伸到六大洲中,延续了数百万年之久(还不提非人类的灵长类——猿、猴、猩猩等——的好战癖了)。

这些数字意味深长。

1万个世纪后——在这1万世纪中,我们不被饿死的唯一方法就是狩猎——这种倾向及癖性一定还残留在我们体内。

我们仍然被这种本能驱使——即使看他人代做也可以得到满足。

团队运动就是一种发泄这种本能的方法。

部分人类渴望加入一个由男性组成的小团体,从事极为危险的探险。

从目前流行的电脑游戏中就可以看出这种癖性。

这类游戏最受前青春期或正值青春期的男孩们的欢迎。

传统认为男性应有的优点——沉默寡言、足智多谋、谦虚谨慎、熟知动物习性,也有团队精神,爱好户外活动——都是狩猎者及食物采集者为了适应环境而必须具备的行为。

我们仍旧赞美这类性格,虽然我们已经忘却了当初赞美的理由。

除了团队运动外,发泄这种本性的出口不多。

在那些青春期男孩身上,我们还可以看到年轻的狩猎者或渴望成为战士的影子——他们冒生命之险,从一个公寓的屋顶跳到另一个公寓的屋顶、驾着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帽急驰、在球赛后的庆祝会中惹是生非等。

如果不施以铁腕管理这些行为,就会出大事(我们社会的谋杀率和原始渔猎社会中死于狩猎的比例差不了多少)。

我们尝试杜绝这种残余的杀生习性在社会中出现。

可是,我们并不是每次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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