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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庆以为许盈用了‘阅微草堂居士’这个笔名,正是出于这一点考虑。
然而他哪里想到,许盈根本没有想到这一点。
他更多是觉得《梁祝》的故事虽然只是他在已有框架中填充(毕竟他没有记忆力照搬),但到底是别人的智慧结晶,写出来不算什么,谁知道这个世界还会不会有《梁祝》这个故事诞生呢?可将其揽在自己名下,就有些别扭了。
许盈其实不反感在这个时代用一些原本世界历史上的诗文——他想要在这个世界扬名!
有了名气才能做更多事!
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说,偶尔用一两篇诗文倒也在接受范围内。
许盈反感的是为诗文而诗文、以此为傲,仿佛这真的
是自己的才能一样!
那样的嘴脸实在是太难看了!
如果明白自己的目的是什么(比如凭借一两篇诗文捞到名气,以此为跳板经营更大的事业),也很清楚这种行为并不代表自己才华横溢,就和自己利用后世的知识改进技术、做生意一样,那就是可以接受的。
对于现在的许盈来说,如果要以文求名,《战国论》这样的文章就可以了,《梁祝》归在他名下,可以但没必要。
他又不是集邮控,非要将他上辈子的东西都打上他独有的标记,生怕别人不知道这是他弄出来的!
许盈对这个话题其实没什么兴趣,相较于《梁祝》收割了多少少男少女的憧憬,他更关心《梁祝》对肉松的宣传效果。
而若说这方面的话,效果比许盈想的还要好!
肉松的售卖分两条路,一条是行商内部消化,他们跑遍大江南北的,经常风餐露宿,本就需要干粮。
赚辛苦钱的小商人、商队中没什么地位的人,自然是有的吃就行,没余力追求更好的干粮。
但也有人不同,希望能吃的好些的——而且就算是那些普通商贩,无法经常吃这肉松做的干粮,偶尔吃吃也是可以的。
这条路走的比较早,扩展速度比较稳定但许盈并不太放在心上,因为这条路的上限太低了!
要肉松大卖,还得指望一般的市场才行。
肉松一开始是出现在豫章郡中,包括南昌城在内的豫章郡大大小小城池,最先读到《梁祝》,也最先吃到肉松。
就在某一天,读过梁祝的读者忽然在大街上看到‘英台同款零食’,那还得了!
无论是抱着好奇心,还是粉丝心态,那肯定是要买买买的啊!
肉松本来就好吃,味道不逊于五味脯之流,有了第一批人尝试之后,很快就破圈了——肉松卖的并不贵,因为在江南渔获季中鱼都很便宜。
肉松制作中反而是香料、人力成本比较高!
这方面比此时要用牛羊猪鸡鸭的‘零食’更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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