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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知道这不是地球。”
李观尘从未发现世界如此荒诞,“至少不是现代地球,说不定是侏罗纪。”
“真要是侏罗纪……不如死了算了。”
第三天天亮,他拿著石斧去附近的竹林砍竹子,又去古木上砍藤蔓。
忙活了四天,漫长的劳动让他几乎不再恐惧,也总算在湖边搭起一间小竹棚。
竹棚四五个平米大,还只有两面有墙壁。
可毕竟能挡雨,仍旧带来些许安全感。
“来侏罗纪的第七天。”
李观尘在树干上刻第二个正字的第二画。
正午,他觉得应该再去海边看看自己的那个篮子。
恐龙那么大,像山一样大,人应该不在它的食谱上……吧?
而且他也不能天天吃水果,吃鸟蛋,都吃到嘴边起泡上火了。
中午的海滩果然没有恐龙,想来恐龙也是怕热的。
李观尘顶著热浪寻找海货,忽然眼神一滯,激动地跳起来大喊:“人!
人!
人!”
上天眷顾,沙滩上真有个人。
是一个男性青年,穿著窄袖古风衣服,但衣服上有好几道裂缝。
李观尘以为遇见了小说里的仇杀遇难者,但扒开衣服裂缝,又没看到伤口。
他想救助这名青年,忽又有些犹豫,万一是坏人呢?
这是他了解这个世界信息的唯一途径,绝不可能放弃。
人可以为了生存而生存,前提是没有希望。
既见希望,寧死也要去触碰。
李观尘看向自己刚捡回来的篮子,嘆息道:“好不容易捡回来的。”
他將篮子拆开还原成藤蔓,把青年双手绑在背后。
这才背起青年返回自己的竹屋。
这些天来,他发觉自己每天吃水果和鸟蛋竟也能增长力气,手臂上的肌肉日益胀大,背一个青年在密林中行走都毫无难度。
“咚!
咚!
咚!”
李观尘一边蹲地上用石斧砍椰子,一边观察地上青年。
“有点帅啊这哥们,都快赶上我了!”
俊朗相貌还在其次,五官无非是排列组合而已,真正令他惊讶的是青年的皮肤。
古铜色的肌肤光滑如玉,仿佛要散发出一种宝光。
原谅李观尘这么形容。
但青年的身体著实诡异,明明肌肉隆起,但摸起来並不觉得坚硬,反而柔韧光滑,摸起来像是玉石。
老实说,不像人类。
也许是造访侏罗纪的外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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