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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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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志一
【李元宾墓铭】
(按:今石刻首题云:“韩愈撰、段季展书。”
其后题云:“十一年十二月建立。”
疑立石在葬后。
)
李观,字元宾,(谢从古本删字字。
今《文粹》亦然。
然石本有之。
此文今从石本。
)其先陇西人也。
(或无也字。
)始来自江之东,(下或有“食大学之禄”
五字。
)年二十四举进士,三年登上第,又举博学宏辞,得太子校书一年,(书下或有又字。
)年二十九,客死于京师。
(于或作於。
)既敛之三日,(或无之字。
)友人博陵崔弘礼葬之于国东门之外七里,(友上或有其字。
葬上或有卖马字。
葬下或无之字。
)乡曰庆义,原曰嵩原。
(庆义或作某乡。
嵩原或作某原。
)友人韩愈书石以志之。
辞曰:(人下或有昌黎字。
辞上或有其字。
)
已乎元宾!
寿也者,吾不知其所慕;夭也者,吾不知其所恶。
生而不淑,孰谓其寿?(谓其或作为之。
)死而不朽,孰谓之夭?(谓之或作为其。
)已乎元宾才高乎当世,而行出乎古人。
(才或作文。
出或作过。
)已乎元宾!
竟何为哉!
竟何为哉!
(已乎元宾,诸本无此再出四字,方从石本,今亦从之。
但方又云:上竟字石本作意,而邵公济尝叹其句法之妙,谓欧公而下,好韩氏学者,皆未之见,遂从其说。
定上字作“志意”
之意,下字作“究竟”
之竟,则予不识其何说也。
窃意若非当时误刻,即是后来字半磨灭,而读者不审,遂传此谬。
好事者又从而夸大之,使世之愚而好怪者,遂为所惑,甚可笑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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