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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夜歌回答道,面无悦色。
“真是个没教养的外乡人,连声谢谢都没有。”
书记官指责道,并向市长递上了明夜歌的身份证名册与通行记录,市长接过来翻看着。
“你从洛丹伦来的?你在很多城市行过医……江湖医生不过会治些头痛与咳嗽,最多会放血这一招了,可是看你的样子似乎比普通角色略微高明一点,唔,你的全名是明夜歌?洛丹伦……洛丹伦这座城市,是以奥金顿大帝休掉的第一任皇后的名字命名的,你是她的后人吗?”
“是。”
明夜歌回答道。
人群沸腾起来。
尽管是被帝王离弃入冷宫的妻子,也算是皇族,即便她的家族都没落了,但认真算起来,站在市长面前的异乡人,他的血统比在场所有人都要高贵呢。
“咳咳,那就奖励你金质勋章和一箱金币吧!”
市长立刻大方地更改了之前的赏赐。
拥趸们鼓起掌来。
“无论怎样都足够了,我可以离开了吗?”
明夜歌行了个礼,说了声抱歉,然后就转身走了。
走之前,他从卫兵小队长手里抽出了自己的医药箱。
“真是个高傲的人呢。”
书记官对他的背景嗤之以鼻。
“烂船且有三千钉,何况他是洛丹伦皇后的后人?随便他去吧。”
市长打了个呵欠。
二
入夜了,下了一阵雨。
空气里都是湿热的泥土气息,夏虫在草木中欢快地鸣叫。
但在这片树林里,明夜歌无法高兴起来,他借宿在回音镇山脚下的旅馆,离银枫市很远,单凭双脚还要走很久才能到。
市内的马车夫没有人愿意搭载他,不是借口夜晚的森林里有奇怪的猛兽,就是说那里有些不干净的瘴气会令人生病。
其实都是在推托,因为他“杀”
了几个暴民,其他暴民一定会来报复,暴民是比蝗虫更快更杀不干净的东西。
没人想惹这个大麻烦。
明夜歌独自往前走着,手上连一盏照明工具都没有。
但他从小练就了一双厉害的眼睛,只需要细微的光,森林的黑暗就不成问题。
除了月亮,那些只要有玉明砂草和龙胆花生长的地方都会有光,闪耀在驱魔人的眼里。
此时,从银枫市方向匆匆赶来了一架马车。
车到他身边停下,车门打开后,一个中年贵族微微探出了头,“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城市大法官贝尔。
请你上车来,我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
明夜歌依稀记得他的样子,他刚才也在市政厅前,在市长的身边。
明夜歌接受了这个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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