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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那老头竟然还唱上了:“君居御街东,我居御街西,如何百步间,十日不相从。”
歌词大意就是居住在御街两侧的人,虽然直线距离只有几百米,但因为不能横穿马路,所以去对方那里是很麻烦的,因此十天半个月也来往不了一面。
唱完之后,继续乐呵呵对宋连说:“理解归理解,迟到也是真迟到,罚还是要罚的,就在刚才,一老农在路边捡到了一昏迷女子,送来开封府的时候人已经咽气了,要不然你去看看吧?”
作者有话说:
宋连:我要告到交通部!
城建部!
他们规划设计不合理!
傅濂:不用那么麻烦,隔壁就是,刚好帮我带份文书过去……
宋连:!
@#%&*……
第28章勿扰,否则诈尸!
一个衙卒正小跑着穿过开封府衙各个办公区。
尽管已是秋天,他还是跑出了满头的细汗。
眼看快到府衙最深处,衙卒逐渐慢下了脚步——果然还是来晚了!
面前一间房门口,已经呜呜泱泱围了好些人。
这衙卒个子矮小,行动灵活,却也挤不进密不透风的人群中。
他们围观的房间,槅扇长窗上用浆糊贴了一张宣纸,上面是用毛笔歪七扭八写着三个大字:解剖室。
下面还有一行红色小字:勿扰,否则诈尸!
显然标红的警告并没有什么用,还不是被围堵得水泄不通。
02
面前的女子梳着绀绾双蟠髻,带着花瓣红心石青的发饰,还插着一支蝶形银钗。
身穿淡绿色窄衫披帛,内搭鹅黄-色襦裙。
披帛与襦裙的后颈处都很低,露出纤长的脖颈。
要不是因为细胞湮灭而失去了生气,使得面容看起来有些凹陷下来,这应该是一个面容姣好的年轻姑娘。
“女性尸体,尸长153cm,发育正常,营养中等,尸斑暗红色,位于颈部、腰部未受压处,指压稍褪色。
略有尸僵。
甲丁,把剃刀递给我。”
宋连身穿白色围裙,双臂裹了袖套,手上带着一副看起来十分不贴合的厚厚的胶皮手套——这是他近些日子最大的研究成果——猪尿泡做的手套。
优点是能够很大程度上隔离尸体上的各种细菌以及潜在病毒,让宋连工作的时候心里不至于七上八下。
缺点……那就很多了。
不贴合只是其中最微不足道的缺点,剩下的还有柔韧度啊防护性啊等等,最大的问题还是有味儿。
倒不是他受不了这股骚味儿,毕竟他面对过的各个形态的尸体没有一千也有五百,这点味道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但就是这点味道,会干扰他对尸体状态的判断。
但没有办法,目前只有这个条件了,毕竟解剖无名尸体是个挺高危的活儿,戴上这副手套,聊胜于无。
甲丁正专心在尸账上记录,顺带着就写下了“甲丁,把剃刀递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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