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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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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队长办公室。
办公桌上放着一份尸检报告。
报告结论很明确:强子死于氰化钾中毒。
刑侦大队长江志鹏认为这个案子很简单。
强子喝下矿泉水后中毒而死,毒物一定在水里。
矿泉水是车主罗正男的。
案发前有机会接触水瓶的,只有洗车店老板杨守庭。
所以,重大嫌疑人要么是杨守庭,要么是其他跟罗正男有过节的人。
换句话说,投毒者的目标是罗正男。
2018年冬,警方档案代号“夜莺案”
结束后,西城公安分局悬案科关门,江志鹏官复原职,代理大队长张定一被调到下面县局干大队长。
这个人事安排比较平衡。
一切重回正轨,江志鹏很珍惜。
近半年没有命案,他每天把办公室拾掇得整整得整整齐齐,也把心里面原先的浮躁清理干净。
如果再有大案,他绝不想像从前那样被动,那样慌张。
他认为自己已经准备好了。
现在,命案来了。
办公室的门打开,进来两个年轻人。
前面那位虽然走路有点跛,脸上却总是一副轻松自在的样子。
他叫伊辉,原先在分局宣传科干文职,后来因“乌鸦案”
做了刑侦大队顾问。
在“夜莺案”
中,葛云辉中枪坠楼。
他也被神秘枪手袭击,一枪打在左臂,一枪打在后腰。
后腰那一枪打烂他一个肾。
伊辉入院后,其养父陈国华在医院外被一辆酒驾的车撞死。
陈国华老婆王红英按陈国华遗言,把他们的植物人儿子陈名扬的一个肾捐给了伊辉。
用王红英的话说,陈名扬身上的肾,原本是伊辉的哥哥伊震的。
所谓捐赠,只是把人家兄弟的肾还回去。
伊辉伤好后,本应接受市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关秀山的“招募”
,调去支队干刑警,但是由于其养父陈国华罪行曝光,他受到了牵连。
当年,陈国华在燕来村养猪场做地下器官摘除手术,是猪场老板张进九的帮凶,后来为救伊辉,致使其儿子陈名扬脊柱受伤成为植物人,同时他全家性命受到严重威胁。
在那个事件里,伊辉既是受害者,也是知情者。
当时他才十几岁,面对张进九的生死威胁,为不连累陈国华家人,更为自保,遂同陈国华达成协议,乖乖做了人家的养子,而且发誓不把那件事说出去。
正是那个誓言,连累当下的他无法成为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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