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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限速?”
“我真不是故意的!
再说,我也没注意她在那儿化妆……那天我实在太累了,忘了限速那回事……”
张从军苦着脸,“我没法子啊!
端午节前一晚,我陪孩子写作业,写到半夜十二点!
写完了还得检查。
查到一点半!”
“睡那么晚,你还出个屁的车!”
“哎!”
张从军长叹一声,“凶手抓住了吗?那两个变态!”
“废话!
不然你们祁总能开那个会?”
伊辉不想隐瞒,那会加大对方的心理负担,“七年前就毙了,你应该看过新闻。
只不过新闻里,不会提金兰的名字。”
找到张从军,也就砸实了金兰的疤痕来源。
正如发达公司祁总所说,那道疤,是金兰落选空姐,走上失足女之路的根本原因。
可是它还是不能直接证明,破坏电子眼的人,就是金科。
怎么办呢?也许谁也没办法。
那些曾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证据,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湮灭。
伊辉和王可约金科见面,这是他们第一次交锋。
见面地点,在西城某小区附近的咖啡馆。
金科在那个小区买了套两居室,跟骆琪同居。
王可亮出证件:“我们找你,为的是2010年的电子眼破坏案。”
“我忙得很,有话快说!”
金科的性格,似乎跟学生时代有些不同,给出的态度,并不那么配合。
“2010年4月4日,4月11日,4月18日,三个周日,三组电子眼被破坏。
前两组用的钢珠枪,第三组用的土炸药。
这个案子,听说过吧?”
“知道。
问题是你们找我干什么?”
惯常思路,这时候,王可应该叫对方拿出上述三个时间点的不在场证明,可是案发时间久远,这一招已经没有意义。
伊辉说:“找你,因为你有足够的犯罪动机。
在这儿谈,是给你一个机会。”
“给我机会?”
金科笑了,“我有什么犯罪动机?”
“金兰!”
“闭嘴!”
听到妹妹的名字,金科沉下脸来。
见对方激动,伊辉趁热打铁:“还记得金生水吗?当年,金生水把‘二沈案’写成系列报道,计划十三篇,单单金兰那一篇,发不出来。
为什么?因为你死活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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