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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再次用铁丝开启那扇窗,小心潜入,然后借助某种微弱光源,找到刺破他手掌的所有尖刺,并齐根折断。
按说,从开窗,到进窗,到发现并拔除尖刺,花不了太多时间。
可是那辆小火车是20:40停车卸货的,卸货时间最多也就十几分钟。
那导致凶手的时间非常紧迫,以至于他拔除尖刺,返回窗外时,已经没有时间再将第二颗钢珠取出。
他必须赶在发车前,偷偷回到车上。
所以,他只能放弃,从而将第二颗钢珠遗落在滑槽之内。
当然,那天晚上,小火车一共发了两趟车,第二趟进厂卸货时间是21:35。
可是凶手不能提前预料,就算他能未卜先知,也没必要冒险,拖延到一个多小时之后,去坐第二趟“班车”
离开。
对于遗落在滑槽中的第二颗钢珠,凶手认为没什么风险。
它太不起眼,很难引起别人注意。
就算它被办公室人员发现了,甚至被警察发现了,又能怎样?凶手非常自信,认为没人能识破钢珠的秘密。
权衡利弊,他不想再冒险返回,取走第二颗钢珠。
也就是说,凶手周六晚再进东厂,封印摄像头的行为,要么是恶作剧,要么是捎带的误导警方,提前给自己做一个不在场证明。
而那晚行动的真正目的,则是去销毁827案的强有力证据——留在仙人掌针刺上的微量血液。
这就是伊辉的最新想法。
这个想法合理吗?他自认非常合理。
至少,它能解释照片上,仙人掌不规则断刺的原因。
不管合理与否,都需要验证,都有验证的法子。
怎么验证?
伊辉想到土,花盆里的土。
他想,如果针刺刺破了凶手的手,那针刺上一定留有小小的血珠。
凶手第二夜返回,拔除了针刺,可是却忽略了一点:血珠就算再小,也会在重力作用下滴落,最后落进花盆的土里。
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重要到足以致命。
凶手带走针刺,也只是带走了针刺尖端残留的微量血迹,可是,却一定没有带走花盆里的土。
它们,将致凶手于死地。
还犹豫什么呢?伊辉拖着右腿冲出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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