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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决于你怎么看。
克劳斯选择了后者。
他在梭梭林里找了一块背风的沙丘凹地,用从附近捡来的枯梭梭枝和沙土堆了一道半圆形的矮墙,再铺上皮幔,造了一个勉强可以容纳三个人躺下的临时掩体。
他还用一根长梭梭枝和一小截铁丝做了一个简易的捕兔套,放在沙地上兔子足迹最密集的地方。
第一天捕兔套什么都没有捕到。
第二天他收套的时候发现套被咬断了——不是兔子咬的,是某种更尖利的牙齿,切面整齐得像被剪刀剪过。
“沙狐,”
张织仪坐在地上告诉他,后背靠着掩体的土墙,受伤的脚搁在一个用雪堆起来的临时冷敷台上。
“沙狐是最聪明的捕猎者之一,它们会偷捕兽夹上的猎物。
你放的诱饵可能是被它吃掉的。”
“操,”
克劳斯低头看着那截断掉的铁丝套,“连狐狸都比我有生存技能。
我在旧世界连外卖都不会点——德国的外卖APP太他妈多了,我每次选餐厅都要选半个小时。”
那天下午他重新做了一个套,用的不是铁丝而是从张织仪那里借来的一截细铜丝。
铜丝比铁丝更软,但更韧,咬不断。
傍晚收套的时候,套上挂着一只肥硕的蒙古兔——毛色已经从夏天的灰褐换成了冬天的雪白,只留下耳尖上一小撮黑毛。
克劳斯拎着兔子走回营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像一个刚刚打赢了一场拳击赛的中量级选手——鼻青脸肿但趾高气扬。
他把兔子举在头顶,在梭梭林里走了整整一圈,像在绕场一周庆祝胜利。
张织仪坐在掩体里远远看着他绕圈,心里的那个注脚又加了一笔:克劳斯·□□,会因为捕到一只兔子而绕场一周庆祝,同时完全不觉得丢脸。
埃文负责处理兔子。
他剥皮的手法同样熟练——从后腿关节处下刀,沿着内侧划开,手指伸进皮和肉的间隙里分离筋膜,整张皮剥下来的时候没有沾太多血。
他把兔皮翻过来撑在梭梭枝上晾着,说这张皮可以做一个手套的内衬,或者缝在靴子里保暖。
兔肉被切成小块串在梭梭枝上架在火上烤,内脏——心、肝、肺——被单独放在一个搪瓷缸里加水煮汤。
除了肠子和胃扔掉之外,整只兔子全部被利用了。
埃文做这些事的时候克劳斯蹲在旁边全程观看,像一个在技校里学烹饪的学徒。
他问了很多问题——怎么判断兔子的肝脏有没有病变、怎么把筋膜从肌肉上剔干净、骨头能不能留着熬汤。
埃文一一回答,没有不耐烦,也没有多余的话。
在回答“骨头能不能熬汤”
这个问题时,他说可以,但要敲开骨髓腔,把骨髓也煮进去。
骨髓里有脂肪,脂肪是热量,热量是命。
那天晚上他们喝上了兔骨汤。
汤里加了张织仪从背包里翻出来的一小块干蘑菇——她在大兴安岭里采的,一直舍不得吃,说要留到最需要的时候。
克劳斯问她现在是不是最需要的时候,她说不是,但她想喝了。
这个理由在旧世界大概不够充分,但在废土上,想喝一碗蘑菇兔骨汤是足够充分的理由。
他们把汤分成三份,每一份都不多,只够每人喝五六口。
但那是他们从加格达奇出发以来第一次喝到新鲜的肉汤。
汤的味道很淡——没有盐,调料只有几粒从克劳斯背包深处翻出来的野生花椒,是他在蒙古军火库附近摘的,已经干瘪得不成样子,但扔进汤里之后还是释放出了一丝极淡的麻香。
三个搪瓷缸碰在一起,发出沉闷的陶瓷碰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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