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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沅下意识地追问了出口:“那哥哥心仪的那位女郎呢?”
“她的,会。”
祝沅干巴巴地“哦”
了声。
若今日并非是她把哥哥约了出来,而今,哥哥应是与他心仪的女郎在逛夜市,兴许还在互诉衷肠吧。
不知为何,心中竟升起了几分庆幸。
她当真不是个好妹妹。
气氛难能僵滞,祝沅想了想,将手里原本就只有一半的巧果又掰了一半,递给沈泽谦。
后者接了,同她一起慢慢咀嚼。
“收了珍珍的巧果,就不许同珍珍生气了。”
她要求。
沈泽谦望她一眼,调笑:“倘若定要置气呢?”
祝沅怔愣。
祝沅不可置信:“那你就……就……”
她“就”
了半天,也没就出个所以然来。
总不能叫他吐出来,还给自己吧。
“小狗的期限还没到!”
祝沅终于想起这根救命稻草来,“你是一只好小狗!”
沈泽谦哑然失笑。
“伸手,抬高。”
祝沅不明所以地伸出手,抬高到心口处,下一瞬,却见他弯身,轻轻将下巴搁在了她手心。
手腕同时被虚虚攥住。
沈泽谦只用了拇指与食指这两根手指,都不曾碰到她手腕的肌肤,却不知为何,会有种不由分说的强势。
距离也很近,近到她能闻到他身上清冽温和的薄荷香,近到他们的鼻尖差一分便能相抵,近到她都担忧自己的眼睫颤抖,还会挠到他的面颊。
“那珍珍觉着,好小狗是什么样?”
沈泽谦嗓音极轻,轻若护城河畔的嫩柳扫在耳际,痒意酥麻。
他脸颊蹭了蹭她的手心:“像这般,黏着主人?”
祝沅说不出话,连呼吸都不自觉地放轻了。
沈泽谦鼻尖蹭过她指根,纤浓鸦睫扫过,痒得祝沅忍不住蜷起手指。
他偏偏还要伸手,将她蜷起的手指展开,肌肤相触,却多了分与往日冰冷的银扳指截然不同的温凉触感。
祝沅侧眼,才发现他今日拇指并未戴那个翡翠银扳指,反而在食指上,换了一枚浅青翡翠的细圈戒指。
水头温润,色泽浅淡,于朦胧月色里泛着柔光,在他如白玉般精雕细琢、骨节分明的手上,也显出几分少年郎的清俏漂亮。
哥哥今夜,应是很用心地打扮过。
“珍珍。”
沈泽谦轻唤,将她飞远的思绪拉回,“还是好小狗,会一见到主人,便将尾巴摇得像朵花儿,恨不得快出虚影?”
他寻到她眼睛,凤眸上翘的眼尾如同小钩子,将她的视线牢牢勾在他身上:“用好小狗的方式,告诉主人——”
一字一顿,清晰又缓慢。
“我喜欢的,是你。”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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