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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头马鹿的收获,让整个合作社都沉浸在喜悦之中。
三千二百块的进账,加上之前的积累,账上的钱越来越多。
刘小军每天记账的时候,脸上都带着笑。
但张学峰的心里,还在惦记着更大的目标——驼鹿。
马鹿虽然好,但跟驼鹿比起来,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一头成年的公驼鹿,体重能超过一千斤,是马鹿的三四倍。
它的皮能做几件大衣,肉能吃好几个月,角能卖大价钱。
更重要的是,能猎到驼鹿,是对猎人本事的最好证明。
鲍炮手曾经跟他说过,驼鹿是兴安岭的霸主,比黑瞎子还难缠。
黑瞎子你打中了要害就倒,驼鹿打中了还能冲过来跟你拼命。
他年轻时候见过一头发狂的驼鹿,活活顶死了一头牛。
这话一直记在张学峰心里。
但他没有退缩。
他知道,想成为这片山林真正的王者,就必须征服所有对手。
驼鹿,就是他要跨越的最后一道门槛。
这天晚上,他把孙福贵、周建军、陈石头几个人叫到家里,商量进山找驼鹿的事。
“驼鹿不好打。”
张学峰开门见山,“比马鹿难多了。
但要是能打到一头,顶得上十头马鹿。”
陈石头眼睛一亮:“峰哥,你说怎么打?俺听你的!”
孙福贵比较谨慎,问:“峰哥,你知道哪有驼鹿?”
张学峰点了点头:“鲍炮手说,老黑山那边有。
那片林子深,人迹罕至,驼鹿喜欢待在那儿。
但那边地形险,悬崖多,不好走。”
周建军想了想,说:“那咱们得多准备点人,多带点狗。
万一遇到危险,也好有个照应。”
张学峰同意:“这次进山,人不用太多,但要精。
富贵、建军、石头,还有栓子,你们几个跟我去。
狗都带上,追云也去。
其他人留守。”
几个人都点头,心里开始盘算着需要准备的东西。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出发了。
八个人,七条狗,一只鹰,全副武装,朝老黑山方向进发。
老黑山在兴安岭深处,比他们之前去过的任何地方都远。
走了整整两天,翻过了三道山梁,穿过了两片原始森林,才终于到达目的地。
这里的树木更加高大,遮天蔽日。
阳光几乎透不进来,林子里阴暗潮湿,到处是厚厚的苔藓和腐烂的落叶。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说不出的味道,像是野兽的气息,又像是死亡的气息。
追云在天上飞,锐利的眼睛扫视着下面的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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