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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开始理解赵清荷那些小小的习惯——她会在吃完饭之后用手把桌上的每一粒米都捡起来吃掉;她会把用过的作业本翻过来在空白处继续写;她会把洗衣服的水攒起来冲厕所;她会把哥哥不要的旧衣服剪成布条,编成鞋垫,然后又在鞋垫上绣出歪歪扭扭的花朵图案。
有一天,林致远和赵建国在院子里下棋,林知夏在旁边看了一会儿觉得无聊,就去了萧荷的房间。
赵清荷的房间很小,只放得下一张床和一张桌子,但收拾得很整齐。
床单是蓝白格子的,洗得发白了,但铺得很平整,没有一个褶子。
枕头上放着一个手工缝制的布娃娃,用的是旧衣服的碎布,填充的是晒干的稻壳,娃娃的脸上用圆珠笔画着歪歪扭扭的眼睛和嘴巴,画得不太好,但能看出来花了心思。
桌子上放着一个玻璃瓶,瓶里插着一束野花,紫色和白色的小花挤在一起,简简单单的,但很好看。
旁边摊着一本语文课本,翻到某一页,页边密密麻麻地写着字的注音和解释,字迹工整而用力,有些地方的纸被橡皮擦薄了,但字还是写上去了,透到背面,又用胶布贴住了。
林知夏拿起那本书,翻了翻。
扉页上写着:赵清荷,六年级二班。
下面有一行小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再下面,有用铅笔写的非常淡的字迹:妈,我想你了。
那行字被擦过了,但铅笔的痕迹还在,浅浅的,像是写在纸上,也像是刻在人心上。
林知夏把书合上,放回原处。
一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
临走的前一天晚上,奶奶做了一桌子菜,比林知夏刚到那天吃的还要丰盛。
有腊肉炒蒜薹、酸豆角炒肉末、红烧鲫鱼、清炒南瓜藤、老母鸡汤。
那只老母鸡是萧远杀了炖的,炖了整整一个下午,汤炖成了乳白色,上面浮着一层金黄色的油珠,香气飘了半个村子。
饭桌上,奶奶不停地给林知夏夹菜,嘴里念叨着:“城里娃儿吃不惯我们乡下的东西,这一个月瘦了,回去你妈该心疼了。”
林知夏笑着说没瘦没瘦,吃得可好了,回去得减肥呢。
说这话的时候她偷偷看了一眼赵清荷——赵清荷正端着碗小口小口地喝鸡汤,她的手腕细得像根竹竿,手背上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
她哪里瘦了?她本来就没有胖过。
吃完饭,林知夏把赵清荷拉到房间里,从书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袋递给她。
赵清荷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安踏的,全新的。
“姐姐,这……”
“别拒绝。”
林知夏按住她的手,“不是施舍,是礼物。
我回北京也用不上了,放着也是浪费。”
赵清荷看着那双鞋,白色的鞋面,蓝色的标志,鞋底是厚厚的橡胶,纹路清晰,一看就知道防滑很好。
她用手摸了摸鞋面,摸到柔软的人造皮革和透气的网面,触感陌生又熟悉。
陌生的是这种质感她已经很久没有接触过了,熟悉的是她还记得小时候母亲给她买的第一双运动鞋,也是这个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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