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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孟凛理解不了她在难过什么,并举起了大拇指:“嚎滴很!”

沈确:“……?”

孟凛叽里哇啦说了一堆变成丧尸的好处。

她也迷茫过,人终究是社会动物嘛,哪怕是再独立的人也会有想和其他人交流的需求,只是身体变成丧尸,精神却还是人类,感觉就像被绑架到外太空,在一片黑暗中孤零零望着远方的蓝球,一样的孤独。

记得最崩溃的时候,孟凛甚至办了一场丧尸演唱会。

她找到移动电源,连接上外放音箱,用小推车拉着,走一路喊一路,身后跟着看不到头的丧尸队伍,一直走到体育场,她站在台上,足足嚎了一整夜,把自己的歌单连唱三遍。

整个体育场都被尸群淹没,简直比流量组合的演唱会还要火爆。

那时孟凛想,如果天上的卫星能看到,直接来发导弹,她也算做好事了。

可导弹没来,三个电源先用光了,她嗓子也哑了,天一亮,观众也散了。

到今天回想,她这三年其实过得挺滋润的。

在看完那本日记后,孟凛更加确定,要是当初没变异,连那小别墅都住不上,要她去跟别人挤什么难民基地,和那种无耻老登一起做任务,一顿饭连三菜一汤都吃不上,还不如让她去死。

能活着确实很好,但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孟凛对生死其实很豁达。

她这辈子虽然和褚步庭不算亲近,但褚步庭从没亏待过她。

而且她坚定地认为,她俩亲妈都很爱自己,自己就是爱情的结晶!

在感情上,沈确虽然最后跑路了,但至少她没有骗她的钱,而且孟凛还拥有了这么美好的肉.体整整三年,已经是血赚不亏!

作为一个一出生名下就车房俱全,保姆保镖环绕,虽然独立未遂,却生活在世界最繁华都市,从未吃过生活之苦的富二代,她的性格又是有仇当场就报,想爽当场就嗨,所以人生根本没什么过不去的遗憾。

就,很爽,爽过,死不死都行。

但遗憾就像吵架时翻的旧账,只要想找,总会有的。

以前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死了却没死透,还有人类的意识,现在知道了——

因为她看似圆满的人生拼图上,还有一点点细微的瑕疵!

她是一个城巴佬,她要去旅行!

这是老天奶的旨意!

第24章24

雨从半夜开始下,直到天亮也没有停的意思,噼噼啪啪的打着玻璃。

昨晚孟凛原本只想小小骚扰一下沈确,结果莫名其妙,她就跟第一次住宿舍过上集体生活似的,大喇叭开闸,一股脑把自己这三年有的没的全说了,最后还把自己编的丧尸冷笑话一条条说给沈确听,结果验证了人类果然理解不了丧尸的高级幽默。

木屋里有挂钟,七点多时孟凛睁了一次眼,沈确已经起来了,她还和人嘟哝了两句。

等再一睁眼就九点半了。

雨势听着没有凌晨那么大,但这种雨才是最讨厌的,细如牛毛,打伞嫌麻烦,不打伞又会湿身。

梅雨季的太湖湖畔,跟她想象中那种北极圈里的高山木屋不说一模一样,简直毫无关系。

沈确进屋时,看见孟凛像只小狗板鸭趴在床上,脸埋枕头,葫芦就蜷在她的后脑勺上。

“快十点了。”

她把一尸一猫的早饭搁在桌上,问:“不出门玩了?”

葫芦闻见味儿,抬头瞥了眼,踩着丧尸头跳到床边,伸个长长的懒腰,优雅地跃上桌面。

沈确给它开了罐头,混合捣碎的煮鸡蛋。

猫是肉食动物,和狗不同,万不得已才会吃些米粮,孟凛从村里拿回来的那包猫粮是过期的,前两天沈确试着和肉拌在一起喂,葫芦只吃了新鲜肉,粮一口没动。

罐头保存时间长,但只剩三罐了,这两天沈确得想办法去打点猎物回来。

孟凛在床上打滚,然后大字形竖在床中间,两腿搭墙,双眼无神地倒望着小猫吧唧嘴。

啊……浑身无力,根本不想动。

一晚上光顾着聊天,完全没休息好,感觉自己好像行尸走肉。

不对吧,丧尸就是行尸走肉?慢十几拍的呆脑开始左右互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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