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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确先去做饭,笋干在锅里煮了二十多分钟,膨胀了两圈,挑出来浸在凉水里,用手捏芯子还是硬的。
她用刀斜斜的切薄片,还用锅里剩下的热水泡着,这时间先淘米,屋里有半麻袋的白米,约莫有个二十多斤,用浸过笋干的温凉水洗米,不浪费一点资源。
屋后房檐下有好几个泡沫箱,种着葱蒜和小番茄,还有一株长得很旺盛的,好像是草莓。
已经结出青绿色的小豆丁果子,单独养在粉色的花盆里。
煮笋的时候沈确顺便在锅里放了几个洗净壳的土鸡蛋,这会儿放在一旁。
特地还嘱咐孟凛:“不准偷吃。”
哈!
偷吃?区区几个煮鸡蛋,她怎么可能会偷吃!
她在边上晃悠,根本不是为了这几个煮鸡蛋,煮鸡蛋而已!
煮鸡蛋是什么稀罕东西吗?从小到大她吃过的山珍海味,比沈确吃过的盐都多!
什么煮鸡蛋?哼!
你不信我,我还懒得看了呢!
我在这,那是帮你望风,怕你寂寞,好心过来陪陪你,什么鸡蛋不鸡蛋的,我都闻不见鸡蛋有什么香味!
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狗咬吕洞宾,农妇与狗,大大的没良心!
孟凛负气出走,头也不回的进了屋。
讲究条件来说,屋里不算脏乱,但还是蒙着一层薄灰,孟凛在桌上用手指划出一道灰印,等会沈确看到,自然就会打扫了。
她是不可能干活的,这辈子就没干过。
闲着无聊,她搬了把椅子坐到灯下,玩手机。
凡事有一就有二,挖过坑后就没那么多道德负担了,手机内存不大,app很少,没游戏,音乐软件里倒是下载了很多本地音乐,大部分是抒情歌,孟凛点开一首孙燕姿的《天黑黑》。
手机没什么能探索的了,丧尸环视一圈,捧起了那本日记。
翻开扉页,写着吴铁英三个字。
名字这不就找到了?孟凛嘿嘿一笑,往后翻页。
这本日记是从好几年前开始写的,那时候丧尸还没有出现,她快速浏览,前文很多只是日常记录,好像是部队里养成的习惯,写下每天的工作内容和总结,没什么意思。
于是跳着翻页,忽然一顿。
“2027年7月6日,天晴。
我不知道村里发生了什么事,也许不止是村里。
莲妹找到我,说村里人都疯了,阿姨咬了叔叔,家里满地是血,还想咬她。
她找到我时全身在抖,话也说不清楚,我担心禾姐,抄了把柴刀傍身,莲妹却拦我。
我还是去了,没法说那是什么场景,一辈子没见过。
在部队里,我以为我已经锤炼出了钢铁意志,但我从没想过会向看着我长大的人动手。
我找到了禾姐,她的丈夫孩子,都已变了样,这种情况我在电影里见过,我觉得好像梦似的。”
孟凛垂下眼睛,七月六号,那真是很普通的一天,真就像梦一样。
吴铁英的字写得很端正,看着不累人,不需要费力辨认。
往下翻页,好几页没写日期,可见当时情况混乱,也许是因为心情纷杂,在记录事情之余,吴铁英写下了许多往事回忆。
她是本地人,村里大多是渔民,同村的孩子攒堆,她和莲妹从小就跟在禾姐屁股后玩耍长大。
莲妹禾姐是本家,虽然叫姐,也只比她们大三岁。
喜欢上禾姐,是因为一次意外,她跌进后山野塘,生死间她记得禾姐一直朝她伸手,呼叫。
那个时代,这份感情是禁忌,只能深埋心底。
后来她读书入伍,偶然又与禾姐通起了信,在部队十八年时间,明明可以打电话,但她们没有,只是写信,说着日常琐事。
退伍回乡那天,家里摆了席,她看见了禾姐的孩子,才知道她原来早就成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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