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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这是祖母思念祖父取的名字。

当年祖父远在军营,沈雁回那时恰巧呱呱坠地。

后来祖父再也没有回来。

沈锦书出生,沈长生取“锦书”

二字,也是为作思念。

就这般猜出来了?

“沈小娘子,我瞧你年纪轻轻,便已经这样能干了。”

荆三娘歪着头瞧她,“像你这样厉害的小娘子,可有成亲?”

“还未。”

沈雁回知晓了,这人真有些自来熟。

眼瞧着这声打扮,与她方才之话,大概她是漠北人。

听闻漠北的姑娘性格很好,非常豪爽。

“那可有意中人?”

“没,没有。”

她猜错了,这人是做媒婆的?

“没有吗?”

荆三娘摩挲着身上披着的白狐皮斗篷,“那这白狐皮斗篷,不是沈小娘子的意中人的吗?我观这斗篷大,应是男子所有。”

“朋友的。”

沈雁回炒茭白的手都有些不自在了。

“朋友吗?”

荆三娘一手握着调羹,一手托着下巴,目不转睛地盯着沈雁回,“什么朋友这般重情义。

这样一件白狐皮斗篷,若是放到市面上去卖,定是值千金。

你的朋友便这样给你了?”

“不是,也没给我,届时我会还给他的。”

茭白遇到热油,散发出阵阵香气,“我只知狐皮价贵,没想到这件斗篷竟这般贵,我今日就还给他。”

这件白狐皮斗篷最近日日都由沈雁回出摊时披着,实在是保暖。

彼时若要炒起菜来,她便收好了放在小推车的下边。

千金!

这要是从泥炉里蹦出个火星子,飞到上头,她可一点儿都赔不起。

“既是给你披的,你还给他作甚?”

荆三娘笑了笑,“情意可不止千金呐。”

沈雁回瞥了她一眼。

余光中,她忽然觉得荆三娘披着这件白狐皮斗篷的样子,有些眼熟。

“这是今日最后一些茭白了,我给三娘炒了,您一并吃吧。”

冬日的茭白鲜嫩,码头上随处可见有卖茭白的。

用于油焖,用于酱烧,都滋味鲜美,油香中饱含着一股清甜。

“茭白,好东西。”

荆三娘夹了一块,放在嘴里细细咀嚼,“我的儿子就很喜欢吃茭白如今想来,他到底是真的喜欢吃茭白呢,还是喜欢冬日里去泥塘里挖茭白跟那些摊贩去换瓜蒌呢。”

“三娘,您有儿子了?您看起来很年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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