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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沈清辞把小狗崽还给了李明仪,说府里太忙了,自己没时间照顾,还是送回庄子上去吧,李明仪有些意外,因为他知道沈清辞一直想要狗,但看他态度坚决,也就没多问,第二天就让下人把一窝小狗都送走了。
萧瑾瑜是隔天才知道的。
那天他去沈清辞的房间,看见墙角那个原本放着竹篮的位置空了,地上连一根狗毛都没有了,他愣了一下,站在原地,看着那片空荡荡的地面,忽然明白了什么。
他转过身,沈清辞正坐在书案后面,低着头写字,笔尖在纸上沙沙地响,像是专心致志,又像是在刻意不看他。
“小狗呢?”
萧瑾瑜的声音有些哑。
“送走了。”
沈清辞抬头看他。
“为什么?”
沈清辞的笔顿了一下,墨在纸上洇开一个小小的圆点,他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干干净净的,没有一丝勉强。
“我不想要了。”
他说,“太吵了,影响我读书。”
萧瑾瑜站在那里,看着沈清辞脸上那个笑容,心里像被人用手狠狠地攥了一下,他想起沈清辞那天跑过来时满脸的兴奋,想起那双捧着小狗崽的,小心翼翼的手,想起那句“可不可爱”
里满是欢喜。
那么喜欢的东西,说不要就不要了。
因为他。
萧瑾瑜张了张嘴,想说“你不用这样的”
,想说“我不是讨厌狗”
,想说他只是怕,只是想起了一些不该想起的事情。
可他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嘴唇翕动了几下,最后变成一句很轻很轻的“……对不起。”
沈清辞放下笔,从书案后面走出来,走到他面前,伸出手,捏了捏他的手指。
萧瑾瑜的手又凉又硬,骨节突出,像几根枯枝。
“说什么对不起呀。”
沈清辞的声音带着一点笑意,像春风拂过湖面,“我又不是非要养狗,你不喜欢,我就不养。”
萧瑾瑜低着头,看着沈清辞握着他的手,眼泪在眼眶里转了几转,到底没有掉下来。
他使劲地眨了一下眼睛,把那点湿意逼了回去。
日子继续往前过,秋天很快就过去了,冬天来得又急又猛。
萧瑾瑜的手在冷宫里落下了毛病,冷宫里的冬天似乎比外面更冷,炭盆总在吴满钱屋里,他房间的窗户纸破了也没人补,风从四面八方漏进来,冬天总是很难过,萧瑾瑜最讨厌冬天。
不知道哪一年他的手生了冻疮,后来一年比一年厉害,到了冬天就复发,一热起来就痒,痒起来钻心,挠破了又疼,指节上全是裂开的口子,有时候连握拳都握不拢。
以前在冷宫里,没人管他,疼了就忍着,痒了就用牙咬,把手指咬得全是齿痕。
到了沈府的第一年冬天,沈清辞无意间碰到他的手,被那粗糙的,硬邦邦的触感吓了一跳,低头一看,萧瑾瑜的手指肿的像胡萝卜,指甲盖发紫,有几处已经裂开,隐隐渗着血。
沈清辞心里很不是滋味,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但他没有哭,也没有问什么,只是捧着萧瑾瑜的手看了很久,然后抬起头,用一种萧瑾瑜从未见过的认真的表情说:“明天开始,我要每天都去找你。”
萧瑾瑜想说不用,想说他已经习惯了,想把手抽回去。
可沈清辞握着不放。
从那天起,每天傍晚,沈清辞都会让下人备好一盆温热的盐水,给萧瑾瑜泡手。
水温不能太烫,太烫了会刺激裂开的口子,也不能太凉,太凉了没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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