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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就要告诉他啊。
’那之后他便沉浸在一种无人知晓的浪漫中,他会幻想他们的以后,他们恋爱,他们无话不谈,以至于在学校沸沸扬扬传了‘大少爷和小瘸子’恋爱的绯闻,他都觉得是甜蜜的。
但是他不知道,程煜行有多么讨厌。
他讨厌自己和那种不清不楚的人挂钩,讨厌这种空穴来风的绯闻,更讨厌把自己和‘小瘸子’这种称呼并列放在一起。
或许程煜行不是讨厌他的,但是绯闻传得沸沸扬扬,他心底也开始厌恶起来。
所以。
在季深秋跟他告白时,他彻底发了脾气。
那天天气很热,一向脸皮薄的季深秋背上都上汗,他那张脸红的几乎烧起来,紧紧攥着一封干干净净的情书。
他都二十几了,要跟一个暗恋许久的高中生告白,他足足失眠了三个晚上。
他本就内向,容易羞涩,平日里连程煜行的眼睛都不敢看,现在却要当着众人面前告白,他觉得这大概是他这么多年来做过最有勇气的事了。
当他站在人群中,小腿颤抖的递出情书,开口说了:“我很喜欢你。”
的时候,觉得自己灵魂都漂浮起来,在热朗的天空中遨游,他眼尾微红,带着甜滋滋的笑意,低着头,把那封情书递了过去。
然后,便被浇了一盆冷水,还带着尖锐而刺痛的冰雹。
程煜行拿过情书,撕碎,扔在了他的脸上。
“你凭什么喜欢我?”
“你觉得你配吗?”
“我为什么要跟一个瘸子联系在一起?”
“你知不知道你给我带来了多大困扰,你想做飞上枝头的凤凰吗,你要不要照照镜子看看你现在多么可笑。”
“给我滚。”
撕碎的情书,飞落的纸屑黏在季深秋的嘴角,他用手拨弄了一下,是湿的,他才知道自己居然哭了。
确实很可笑,他们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他居然妄想跟他谈恋爱。
那时候他感觉不到心疼了,只觉得腿疼,小腿像针刺一样,密密麻麻的疼痛感接踵而来。
也是从那时起,他结束了自己长达半年的暗恋,或许更久,五年,七年,总之他终于看清了自己多么的傻,多么的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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