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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日里厨艺尚可的男子今日不知道是怎的,一会多放盐,一会多放水的,两人折腾了许久,这顿晚饭才终于做好,只是从一锅鱼汤变成了两锅。
“阿意,对不起,我,我本来是想帮你的,没想到,越帮越忙!”
少年扶着碗,头越来越沉,鱼汤上腾的热气将眼睛熏出些许雾气来。
“阿远乖,我没有怪你,阿远已经很棒了,没有阿远,我们今天就没有鱼汤喝了。”
意挽轻抚他的头,耐心安慰道,“我们明天去趟集市好不好?”
“好好好,阿远最喜欢和阿意去集市了!”
只要他不说话,学着阿意的样子走路,别人就会说什么“郎才女貌”
“很般配”
的话,虽然他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他喜欢别人说这些话时看向他的眼神。
当他忍不住说话了,这些眼神就会变得让他很不舒服。
他也问过阿意:他们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阿意说是喜欢他的意思!
“可是,喜欢又是什么意思?”
“喜欢就是看到阿远、和阿远在一起时会觉得开心、舒服。”
“那阿意喜欢阿远吗?”
“喜欢。”
喜欢吗?可是阿意说喜欢的时候,看向他的眼神跟那些说喜欢的人的眼神不一样!
像湖面一样平静,没有一丝波澜!
算了算了,不管了,阿意说喜欢就是喜欢!
他明天要挑一身好看的衣服,也要给阿意挑,她好像从来都不在意自己的衣服好不好看,除了黑色就是灰色,不行,他要让阿意穿得和他一样好看,和他一起被其他人喜欢!
——
“阿意,第一口你吃!”
于穆远将手中的糖葫芦递到意挽嘴边,万分期待的目光让她无从逃避,只好张嘴咬下一颗,薄脆清甜的糖衣包裹着酸甜的山楂,味道还不错,难怪小孩子都喜欢,这个小孩也喜欢!
“阿意,核不能吃!
快吐出来!”
说罢,男子的手已经伸到她唇边,催促着她将山楂核吐到他手里。
意挽当然知道,她本想用帕子捂着,动作也能更雅观些,可是老天似是同她作对一般,越是着急便越摸不着帕子,集市上人来人往的,好像有什么异样的目光投到她们这里来。
意挽只好依他,随后飞快地按下他的手,拉着他匆匆离开这个让人尴尬的地方。
不多时,便有一间医馆映入眼帘,牌匾上“白氏医馆”
四个字磅礴有力,但愿医者也能妙手回春,治好于穆远的痴傻之症。
未等她开口,已有药童前来引她们到里间,入目是一位年轻清隽的男人,白衣胜雪,显出几分非人的气质。
意挽心中了然,也不多管闲事,只要他能治病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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