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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开口发问:“你什么时候再进城?把我带上。”
江尘问了一遍:“真没事吗?”
说完,还看了一眼沈砚秋。
沈朗嘴角带笑:“不用担心,我现在这模样,没人认得。
要是真有事,砚秋之前进城就该出事了。”
江尘仔细打量了沈朗。
虽然身上还带著几分文气,却故意穿了件半旧的粗布长衫,头髮也不像以前那样梳理得一丝不苟,多了几分落魄感,確实不容易引人注意。
他点头应下:“好,这几天我会进城一趟,到时候来接伯父。”
江尘心里清楚,沈朗进城大概率是为了见县丞,这事宜早不宜迟。
此外,以工代賑也是要钱的。
他才买了骡车,身上银子不多,就觉得心里没底。
所以准备,先去山里把之前发现的野山参挖出来,明日再卜卦看看能不能有什么收穫。
若是狼王皮有人出价,也差不多该卖掉了。
不只是陈朗有种迫切感,陈玉坤也让他多了几分危机感,不自觉就想加快步伐。
接下来,江尘一家人陪著沈朗父女在堂屋吃完饭。
等他们走出门时,肉已经全部分完了。
沈朗看著蹲在江家门口不远处、端著碗吃肉的村民。
他们眼中,带著他此前的从未见过的鲜活。
有人把碗里的肉拨给孩子,只喝了几口汤。
有人和旁边的妇人说笑打闹,笑容灿烂。
这是他第一次,对生活了快两年的三山村有了实感。
这些终於求活的百姓,脸上似乎也不只有麻木。
这时,有人见江尘从屋里走出来,高声喊道:“尘哥儿!
肉都吃完了,到底要干啥活啊?你说吧!”
“对啊!
你说,不管干啥,我肯定往死里下力气!”
“是尘哥要起新房了,听说要盖青砖大院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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