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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隋英是被厨房传来的动静吵醒的。
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声响,没有抽油烟机的轰鸣,也没有锅铲碰撞的刺耳的声响,只是极轻的、带着规律的细微动静——是陶瓷碗碟被轻轻放在台面的轻响,是水流划过不锈钢水槽的哗哗声,还有偶尔传来的、食材被切得均匀的笃笃声。
这些声音像一把温柔的梳子,慢悠悠地梳开了他混沌的睡意,又混着一股越来越清晰的煎蛋香气,钻过门缝,缠上他的鼻尖。
窗帘是他昨天晚上随手拉上的,没拉严实,留了一道窄窄的缝。
天光大亮后,暖融融的阳光就顺着这道缝溜了进来,像一条金色的丝带,恰好落在他的眼睫上。
光线不算刺眼,却带着点痒痒的暖意,晃得他下意识眯了眯眼,长长的睫毛颤了颤,像停在枝头的蝴蝶。
他没立刻睁眼,只是懒洋洋地翻了个身,往旁边习惯性地摸了一把。
指尖触到的不是预想中温热的肌肤,而是一片凉丝丝的、平整的床单。
果然是空的。
简隋英低低地啧了一声,这才缓缓睁开眼,视线漫无目的地飘向,视线漫无目的地飘向天花板。
奶白色的天花板干净得一尘不染,是李玉前阵子非要重新刷的,说之前的颜色太沉,住着压抑。
当时他还嗤之以鼻,觉得李玉这小子就是闲得慌,现在看着这一片干净的白,倒真觉得心里敞亮了不少。
在一起好几年了。
这个念头像一颗投入湖面的小石子,在他心里漾开一圈圈温柔的涟漪。
他以前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这辈子会有这么一天——不再是夜夜笙歌,宿醉在各种豪华的酒店套房里,而是每天在自己家里的大床上醒来,身边躺着一个人,一个能让他放下所有防备,安心依赖的人。
李玉好像总有种神奇的本事,能把那些鸡零狗碎的日子,过成细水长流的温柔。
他简隋英是什么人?以前是出了名的大少爷,十指不沾阳春水,别说做早饭了,就连厨房的门朝哪边开都懒得记。
早饭要么是在公司楼下的便利店随便买个三明治对付,要么就是干脆不吃,直接等午饭一起。
可自从李玉搬进来,他的生物钟就像被重新设定了一样,每天到了这个点,不用闹钟,自然就醒了。
醒了之后,还总忍不住侧耳听着厨房的动静,心里头惦记着那口热乎的、带着李玉味道的早饭。
这要是放在一年前,有人跟他说他会被人养得这么娇气,他非得把对方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
可现在,他不仅习惯了,还他妈上瘾了。
“醒了就起来,躺着干嘛?”
门口突然传来一道清越的声音,带着点晨起时特有的沙哑,又裹着几分藏不住的笑意,像一杯温热的蜂蜜水,甜丝丝地淌进耳朵里。
简隋英抬眼,视线穿过朦胧的晨光,落在门口的人身上。
李玉端着一个银质的托盘,正站在那里看着他。
他穿了一件纯白色的棉质衬衫,料子柔软,贴在身上,勾勒出他挺拔匀称的身形。
袖口被挽到了手肘,露出一截线条流畅的小臂,皮肤是健康的冷白色,阳光落在上面,能看到淡淡的青色血管。
领口敞着两颗扣子,没系领带,显得格外随性。
头发还有点湿漉漉的,发梢滴着水,顺着脖颈滑进衬衫里,留下一小片深色的水渍。
应该是刚洗漱完,就直接进了厨房。
托盘上的东西摆得整整齐齐,精致得不像话。
中间是两个煎得金黄的荷包蛋,边缘微微卷起,带着点焦香,上面还撒了一小撮翠绿的葱花。
旁边是一杯温牛奶,装在透明的玻璃杯里,杯壁上凝着一层薄薄的水珠。
还有一碟切好的水果,草莓被切成了漂亮的小块,上面插着牙签,葡萄剥了皮,一颗颗圆润饱满,像紫色的珍珠,旁边还点缀着几片薄荷叶子。
简隋英挑了挑眉,嘴角忍不住往上扬。
这小子,做个早饭而已,还搞得跟西餐厅的摆盘似的,真是越来越讲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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