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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行前,何小曼将那份未拆的礼物放进了行李,打算在分别的时候让丁砚亲手拆开。
像是某种仪式一般,他们默契地依然选择了来时住过的那家酒店。
二人心知肚明,此去一别,明年再见。
但如今二人的心却是安稳的,不用再悬于空中,不用再沉于水底。
有了内心的默契,分别并不可怕,更何况,他们都是内心丰.满而充实的人。
也许形式上,他们是孤独的,但是从内心讲,他们并不寂寞。
安顿好行李,又稍作休息,也不过是下午,离吃晚饭还有蛮长一段时间。
为了打破男人都不愿意陪女人逛商场的魔咒,丁砚提议一起去附近的商场逛逛。
何小曼当然欣喜,她喜欢逛商场,既是爱好,也是工作。
二人一边逛着,一边还要高屋建瓴地从商场和商品谈及经济,有话题这么搭着伴,这逛街的质量是相当的高。
走过钟表柜的时候,何小曼不由低头凑上去看。
“对了,我正好要买块手表呢。”
说完,何小曼突然又像是想起了什么,转头对丁砚笑道,“你来帮我参谋参谋就好,我自己买。”
丁砚笑容古怪:“你这是寒碜我呢?还是寒碜我呢?”
“呃,什么意思?”
何小曼以为是自己拒绝让他买,伤了丁砚的自尊,便笑道,“什么都听我的,这可是你说的哦,不能食言。”
丁砚笑道:“我不食言。
不过你要想买手表的话,以后。
今天不买。”
虽然何小曼不知何故,但是既然丁砚这么说了,她也欢欢喜喜地照办。
“也好,下次我和汤丹来买。
你不是要买鞋吗,我们去四楼看看。”
其实,虽然说何小曼有“尚方宝剑”
在手,但她从不胡乱挥舞,反而很尊重丁砚的意见,甚至在很多事情上,颇照顾丁砚的想法。
“宝剑”
是不能乱挥的,挥多了惹人烦。
倒是镶上宝石刀鞘,挂在墙上,才显得又艺术又高端,身价陡然高好多。
晚餐是在酒店吃的。
这一分别,将会是漫长的一年。
虽然可以打电话、可以写信。
但是,没有网络的八零年代啊,越洋长途只能去邮电局的长途电话厅,写信更是要跋涉千山万水,一封信在路上走一个多月也是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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