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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章(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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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吃不吃,不吃拉倒,饿死你们。”

话音未落,离得最近的一只棉云兔,直接一口唾沫喷过去。

宋元喜始料不及,整张脸黏黏糊糊的,不由瞪大双眼,“我说你这死肥兔,还敢行凶。”

说罢,抓起兔腿,三百六十度大旋转,直接扔出去老远。

一兔受难,万兔齐心,几万只棉云兔为同伴“报仇”

,一股脑儿冲向宋元喜。

“主人,你瞧瞧这些发癫的兔子,好像都挺肥?”

“废话!

老子每日辛辛苦苦伺候,能不肥胖么!”

“我是说,它们比吃萝卜菜的兔子们,更强壮一些。”

“嗯?”

宋元喜在一堆口水中,

艰难分辨,终于发现异样,“还真是!

估摸着是这些兔子受佛法熏陶更多,脑瓜子比较聪明。

所以……等等!

聪明的兔子,聪明的兔子……”

“既然佛法熏陶越多,兔子越聪明,如此说来,最原始的那只兔子,应该蠢笨如猪?”

“主人想怎么找?”

“蠢兔子,究竟蠢到什么程度,试一试便知。”

于是乎,接下去的一个月,宋元喜剁菜随便敷衍,发展到最后,干脆不剁了,直接拿一整颗萝卜菜去喂。

“吃吧吃吧,高端的食材,往往选择最朴素的烹饪方式,尔等兔兔们,快来享受最美味的佳肴。”

宋元喜将萝卜菜全部倒进去,力争每一只兔子分到一颗,而后和雪狼拿着数百个水晶球,同时操作,复刻下兔子们吃东西的场景。

几万只兔子,除了极少数兔子在吃,其他的皆是仇视凝望宋元喜。

若眼神可以杀死人,宋元喜已经被棉云兔们杀死几万遍了。

是夜,一人一狼进行复盘,寻找吃菜的兔子们。

“团子,找吃得最欢快的那一只。”

“主人,何为最欢快?”

“就是吃货,即便山崩地裂,也不能打扰它愉快进食的那种程度。”

三日后,宋元喜拎着一只大肥兔,去找佛子。

浮晓和雾光正好在一起,看着宋元喜拎过来的棉云兔,皆是惊讶。

“玄恒,你如何找到的?”

雾光十分好奇。

宋元喜却是笑眯眯,“老祖宗教得好啊,民以食为天,古人诚不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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