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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的戈壁滩像一口烧红的铁锅。
高顺蹲在龟裂的土坡上,皮甲内的麻衣早已被汗水浸透,又在烈日的炙烤下结成硬邦邦的盐壳。
他摘下头盔,用衣袖抹了把脸——袖口刮在脸颊上沙沙作响,那是汗水和沙粒混合后结成的晶粒。
视线所及之处,大地蒸腾着扭曲的热浪。
三箭地外,那片洼地里有一汪青黑色的水光,像戈壁这只巨兽濒死前最后淌出的眼泪。
水面不大,方圆不过三十丈,但在这片已经十天未见雨滴的荒原上,它就是命。
“校尉,测好了。”
亲兵猫着腰凑过来,手里捧着个黄铜制的圆盘——这是陈墨作坊的“测距仪”
,盘面刻着密麻麻的刻度和数字,中心悬着一根磁针,边缘有三个可旋转的窥管。
亲兵脸上全是汗,嘴唇干裂起皮,说话时舌头都有些打结:“水源到我们这处高坡,直线距离三百二十步。
到东侧那片矮丘,二百八十步。
西侧乱石滩最近,只有一百五十步,但那里无险可守。”
高顺接过测距仪,没有立即查看,而是先望向水源四周。
洼地呈不规则的碗状,碗底就是那潭水。
碗沿起伏,有几处天然的土坎和岩石,但都不够险峻。
真正的好位置,是水源北侧这片隆起的坡地——坡度约二十度,高差三丈有余,坡顶平坦,视野开阔。
更重要的是,坡地后方连接着一片风蚀岩群,岩体坚硬,有天然洞穴可供隐蔽和储放物资。
三天前,段颎大军前锋找到这片水源时,这里还有十几顶鲜卑人的毡帐。
一场短促的接战,三十多名鲜卑牧民被杀或逃散,汉军占领了坡地。
随后高顺奉命率一营弩兵在此驻守,任务就一条:守住水源,直到主力大军抵达。
“弩阵布得如何了?”
高顺问。
“按操典,三叠阵。”
亲兵指向坡地前沿,“第一阵三十张大黄弩,距坡沿五十步,由赵军侯统领;第二阵四十张蹶张弩,距第一阵三十步,钱军侯部;第三阵五十张臂张弩和所有手弩,由孙军侯率领,守在坡顶岩群入口。
弩箭全部重新筛检过,箭镞用油布擦拭,弩弦上了牛脂。”
高顺点点头,起身朝坡顶走去。
脚下的土石滚烫,隔着靴底都能感受到那股灼热。
坡地上,三百弩兵正在做最后的准备。
大黄弩需要三人操作,一人撑弩身,一人上弦,一人瞄准击发。
此刻那些弩手正用湿布擦拭弩臂——水是严格配给的,每人每天只有一皮囊,但段帅有令:擦拭弩机的水可以额外申请,因为戈壁的风沙会磨损弩臂的滑槽,让弩箭射偏。
高顺走到一具大黄弩旁。
这弩通体漆黑,弩臂用五层柘木胶合而成,弩机是青铜铸造,望山上刻着细密的刻度。
拉弦的绞盘需要两个成年男子合力才能转动,上弦后,弩臂弯曲如满月,牛筋绞成的弓弦绷得嗡嗡作响。
“校尉。”
操作这具弩的老兵抱拳,脸上刀疤纵横,缺了只耳朵——那是五年前在凉州平羌时被羌人割去的,“弦力调到三石半,试射过,三百步可破皮甲,二百步内能穿铁札。”
“风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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