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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陆不是在和变异种激战么?”
张文书疑惑,抬眼望去。
变异种原先藏在尸群中,会对倖存者发动突然袭击。
由於动作快,力气大,有意识,所以攻击力很高,倖存者往往会中招。
也正是因为变异种的袭击,导致之前倖存者队伍的崩溃。
直至张文书加入战场,才止大家奔逃的趋势,重新將人聚拢回来。
而陆沉沉得到命令,去杀变异种。
变异种很狡猾,或许感觉到了危险,一直躲著。
得杀穿尸群,才能接近他。
陆沉沉感觉有点棘手。
倒不是打不过,而是太过耗费时间和精力。
而且变异种大概率,会发动偷袭。
他正思索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时,张文书引走了大部分丧尸。
而零散的丧尸,又遭遇到了褚老鬼和小胖墩。
这一对临时组合,表现的非常出彩。
当然,这主要得益於褚老鬼。
他的手很稳,对於套马杆的运用,也是出神入化。
拉扯丧尸,极有技巧,並不使太大的力气,却分分钟就能让对方跌倒。
小胖墩灵活敏捷,正好扑杀跌倒的丧尸。
这样一来,尸群就都被引走了。
变异种再也无法躲藏。
仿佛被扒光了衣服,暴露在陆沉沉面前。
身材高大的光头怪物,肌肉隆起,皮肉绽开。
那狰狞恐怖的姿態,总让人想起《进击的巨人》,非常丑陋。
他一跃而起,猛扑过来。
利爪挥下,劲风呼呼。
陆沉沉横刀,挡了一下。
一股劲力传来,他止不住连退了几步。
但这一退,他心里就有数了。
这个变异种,或许变异时间短,或许有別的什么原因。
总而言之,灵活和力量都是有的,但比起那日在庇护所大门前遭遇的,还是差了点。
当日,陆沉沉徒手与变异种对拳,依然贏了。
如今握著长刀,杀个不怎样的变异种,与杀鸡何异?
变异种再度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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