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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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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有所不知,这蚕丝手套弥足珍贵,乃是我先父留给我的遗物,我断然不能随便赠予他人。

不过,待我成亲之日,我会将这手套当做聘礼赠予我未来的妻子。

公子,你若是想要这手套,倒不如……”

“咳咳咳咳,”

明珩震惊地疯狂摆手,“不至于不至于,这手套我还是不要为好。”

“哈哈哈,”

神医大笑三声,“你们中原人可真有趣。”

“呵呵呵,”

明珩干笑三声,“你们草原人也很有趣。”

“公子喜欢草原吗?”

“我还没去过草原呢。”

“公子喜欢骑马吗?”

“喜欢,但我马术一般,平日他们都不允许我上马。”

>>

“公子喜欢喝酒吗?”

“喜欢,但我酒量很差,平日他们都不允许我多喝。”

两个问题神医都自动屏蔽了后面的半句话,点点头道:“那公子必定会喜欢上草原的,希望有朝一日公子能去草原上做客。”

“希望如此。”

二人闲聊着一路往山上采药。

待到夕阳西斜,二人已采了一篓子的药,此时也已经来到了山顶之上。

山路陡峭,明珩爬到山顶累得额头都渗出一层薄汗,正靠着一棵树休息。

山风徐徐吹。

明珩靠着树干,眼皮都开始耷拉下来,有些昏昏欲睡。

一条洁白的帕子出现在眼前,伴随着神医依然平稳的声音:“擦一擦汗吧。”

“多谢。”

明珩接过帕子擦去额头的汗水,又抬起眼皮去看呼吸都没变一下的人,“神医练过武?”

神医点头:“不过是一些拳脚功夫,保命的。”

“原来如此。”

明珩心里总算安慰了一些。

说实话,当他靠在树上气喘呼呼,而身形比他还瘦削些许的神医却面不改色,心事难免有些挫败。

但如果对方是有武术底子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二人在山顶休息了一会儿,夕阳已经彻底隐没进了群山深处,只余下一道余光照耀天际。

明珩总算歇够本了,拾掇拾掇准备下山,总算记起了失踪了半天的陆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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