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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位有所上升。
但是,制度仍不够完善,有时“不贡举”
,有的科目少。
在及第人数方面,有时也表现出忽多忽少的现象。
如永徽五年,进士及第一人;六年,四十三人;七年(即显庆元年)三人。
这对于搜罗各种人才是不利的。
针对这种状况,武则天在临朝称制,特别是平定越王后,采取有力措施,对科举制进行了一番改革:
首先,使“常举”
制度化,坚持每年开科取士,不以任何借口停止贡举。
其次,调整取士科目。
重点发展进士科,适当发展诸科,降低明经科的地位。
如分神都、京师两处举进士;增加明法科及第人数,垂拱四年至三十人。
第三,扩大制举。
表现在:缩短制举间隔。
以前数年一次,自此基本每年一次。
扩大录取人数。
以前每次只一至二人,自此大有突破。
增加制举科目。
以前每次不过一至二科,自此,增至七至八科。
这些改革无疑具有进步意义。
因为它是以发掘人才为出发点的。
这一点从发展进士科和扩大制举二项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出。
进士科与明经科不同,不以背典帖经为要,而以属文写策为主,因而易于招徕关心时政、思维敏锐、富有远见的匡世之才。
“及其临事设施,奋其事业,隐然为国名臣者不可胜数,遂使时君笃意,以谓莫此之尚”
。
制科亦为搜罗英杰的重要途径之一,“宏材伟论非常之人亦时出于其间,不为无得也”
。
通过这些改革,科举制度进一步完善。
与此同时,科举制对人才的吸引力也越来越大。
时人张文成曾说:“乾封以前,选人每年不越数千;垂拱以后,每岁常至五万”
。
由于考生大量增加,挑选余地也扩大了。
因而,一方面吸引了一批血气方刚的支持者;另一方面,也确实得到了一些“真才实贤”
。
后来大名鼎鼎的张柬之、张说、裴耀卿等人,就是此时及第的。
为了进一步搜罗人才,武则天在改革、健全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又创立了殿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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