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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那天之后,霍去病好像换了一个人。
再也没有出去打猎,也没有继续胡闹。
一连消失了三天之后,风尘仆仆的出现在了自己该在的地方。
作为苏任手里最精锐的兵力,骑兵,只是一支由三千人组成的小队伍。
别看这股骑兵的人数很少,但个个都是参加过真正战争活下来的好手。
而且每人双马,盔甲、兵刃一应俱全。
甚至有些人竟然有三匹马,战马还配备有盔甲防护。
霍去病在前段时间被苏任任命为这支队伍的统帅,同时还兼任着苏任的亲军队长。
所以他几乎从来没有来过自己的军营,今天是他第一次出现在自己的大军面前。
三千人的阵仗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乌泱泱的站在校军场中,一个个盔明甲亮,连战马都不发出半点声音,那种自带的杀气吓的附近的鸟儿都远远的离开。
副将是一个胡子拉碴的汉子,身材高大不说,样貌粗狂的吓人。
从深灰色的眼睛可以看出,这人应该不是纯正的汉人,至少也不是纯正的汉人血统。
旺盛的毛发遮挡住了那张略带稚嫩的脸庞,第一眼看过去都以为这人是个三十多岁的汉子,实际上此人不过十七岁。
“末将赵破虏见过少将军!”
赵破虏抱拳行礼,身上的盔甲哗啦啦乱想。
赵破虏是个汉胡混血,他的父亲是匈奴人,目前是汉人。
从小在部落中总是让人看不起。
不等赵破虏长大,父亲在一场战争中战死,只留下母亲和他就过的更加苦难。
后来母亲也劳累致死,赵破虏这个带着汉人血统的孩子便被赶出了部落。
当时的赵破虏只有十岁。
一个十岁的孩子在草原上游荡后果是非常可怕的,能活过三天已经算是命大。
好在赵破虏长了一副好身板,先一个人流浪,后来加入了一伙马贼这才能活到今天。
跟着马贼风餐露宿,恶事做绝。
无论是匈奴人还是汉人在赵破虏眼中都不能算作亲人,直到苏任将他从荆棘哪里要过来。
“你就是赵破虏?将军提起过你,让我有事向你请教。”
“末将惶恐,定辅佐少将军旗开得胜,饮马狼居胥!”
“哈哈哈,这话小爷爱听,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行军司马,给你一个月时间将这些懒虫操练起来,小爷有大用。”
“诺!”
赵破虏抱拳下去,站在队伍的最前面。
霍去病拍拍身上的盔甲,将在场的三千人扫视一眼:“实话告诉你们,大将军给我安排了一个肥差,只要办好了,后半辈子吃香的喝辣的,醉生梦死都没有问题!
当然咱们参军自然就要上战场,死人不可避免,但是小爷希望你们一个个都活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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