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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隽云连连点头。

匙越还是很有规划有远见都,反正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还很长,确实不急这一时。

那今晚就是纯纯在一起盖被子睡觉。

隽云松了一口气。

匙越埋在他的脖颈上闻了闻,一只手搂着他的腰,另一只手在前面找住他的手,握住,和他十指相扣。

“你什么时候来易感期?”

隽云想到这个问题。

一直都是他来发情期,但是他好像没看到他来过易感期。

匙越说:“没,我的腺体比较稳定,很少来易感期。”

印象里也只在十四五岁那年因为打架打的太凶了来过一两次。

后面可能因为身体确实不错,没再来过易感期。

隽云想起来之前在他家过夜的时候,他强迫匙越标记了他,那时他们本来要一刀两断了的,结果因为那个标记不得不再次纠缠,那时候隽云说出于平等,等他来易感期了也会给他咬两口。

现在想想,如果匙越不来易感期的话,那岂不是不用在易感期安抚他了?

那他赚了。

alpha大多重欲,才在一起几天已经被匙越按着亲了这么多次,隽云甚至都无法想象,如果真的遇到他的易感期来了,身为男朋友的他会被按着做什么了。

隽云的心情又轻快一点,身心轻快地靠着匙越,几乎都要哼着歌了,他拿起匙越的手,展开,然后自己的五指也展开了,窝在匙越的怀里比对着手掌。

匙越的手掌真的比他大好多,手掌掌心、指腹甚至指缝之间都有茧子,肤色比他黑一两度,他的手掌则相对来说小巧很多。

隽云之前只感受过他的茧子,但还是第一次仔细看,他的手握住他有茧子的手指,摩挲了一下,头也不回地问他:

“你这里为什么会有茧子?”

“干活干多了就长了。”

匙越长话短说。

而隽云的手因为没干过一点活,皮肤羊脂玉般莹润漂亮,五指葱长,指尖泛红。

匙越散漫地想,他从小就帮妈妈干活,五六岁的时候就开始做饭洗衣服帮着分担家里的家务,十一岁妈妈去世后住在老师家里住了两年,白天在学校里总是有人来欺负他,把人揍得自己的手出血是常事,晚上回去了拿绑带绑手,然后开始读书念字,把老师不用的辅导书写了一遍又一遍。

等搬出老师家独自在外面生活的时候,白天上学,课间打架,偶尔翘课去打黑架赚钱,晚上去在便利店搬箱子、在酒吧后台打工,再长大一点,等到明叔找到他的时候,又教他用枪,自此东城区的那些人才服他。

笔棍枪都摸过一轮摸惯了,手上的茧子自然厚厚一层。

在这个温暖的房间里,隽云穿着白色的棉质睡衣在他面前,薄背薄腰温软,露出来的肩膀洁白无暇,黑发密密,有些凌乱地靠在他的怀里,身上散发着好闻的沐浴露香味,夹杂着他自己都无意识释放出来的omega香气。

他在玩他的手,翻来覆去地看,研究他还有哪里有茧。

匙越搂着他,轻轻地在他的发旋按了一个吻,像是羽毛落下,亲了亲这朵在温室里长大的单纯花朵。

隽云挠了挠他的手心,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你为什么喜欢我?”

他还没有问过他这个问题。

但是非常重要。

“想知道吗?”

“嗯。”

“我从很久很久以前,就喜欢你了。”

隽云忍不住心跳变快了一点,他和他表白的那天,他都没有听到这句话的,现在听到了。

隽云掰着他的手指,强压下去脸皮薄热:“哦,还有呢?”

“还有就是,因为你很可爱。”

看着不好接近,实际上一碰就软软的,每次亲的非常害羞还要看着很冷淡地走了。

“我不跟没兴趣的男生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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