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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死了,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我还没闻到过他身上的味道,还没听过他亲口叫我的名字……我不甘心。”
“沈……宴……洲……”
他在喉咙里发出一声濒死的低吼,这三个字像是某种古老而强大的咒语,瞬间点燃了他已经枯竭的身体。
少年睁开了充血的眼睛,像一头被激怒的孤狼,一口咬断了屠夫的手指,然后绝地反击,用最原始,最残忍的方式,把对手打趴在地上。
他赢了。
他躺在血泊里,手里紧紧攥着胸口的那个位置,那里藏着他的笔记本。
他咧开嘴,露出了沾满血的牙齿,看着头顶刺眼的白炽灯,笑了。
从那天起,城寨里多了一个不要命的疯子。
他打架最狠,下手最黑,却又最守规矩,只要给钱,什么脏活都干,除了碰违禁品和碰男人女人。
有人笑他:“赚那么多钱不去玩,是不是不行啊?”
他只是冷冷地擦着拳头上的血,不说话。
那些庸脂俗粉,连给那个人提鞋都不配。
他的身体,只想要留给那个人。
一年,两年,五年。
他踩着无数人的肩膀,一步步往上爬,身上的伤疤叠了一层又一层。
终于,在他二十五岁那年,那个曾经被面包店老板追着打的流浪狗,坐在了九龙城寨那张象征着最高权力的红木椅上。
脚下跪着的是曾经不可一世的大佬,窗外是依旧肮脏混乱的街道,但这一次,没人敢再叫他野狗。
直到有一天——
“大佬,有笔生意,沈大少爷,想要买个顶级Alpha,作为帮他生孩子的工具。”
手下江旭头疼道。
“沈宴洲?”
男人念着他的名字,眼神里翻涌着痴迷与疯狂,他站起了身。
“是的。”
江旭回道。
“把我的挂出去。”
他的声音低沉,带着终于得偿所愿的颤抖。
“多少?”
手下问。
“随便,只卖给他一个人。”
他用了二十年的时间,从泥潭爬到了山顶,不是为了看风景,也不是为了当什么教父。
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把自己打磨成一把最锋利的刀。
然后,亲手把刀柄,递到那个人的手里。
“无论他是要我暖床,还是要我的命。”
“我永远都只会是他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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