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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狗中的是同样的暗器,头顶一个血窟窿,已经凉透了。
说话间,小乞丐们早已拿上剩饭菜、烂蔬果消失在茫茫夜色中,只剩柳春风像根墙头草似的立于二人一狗之间,左右为难,觉得谁说得话都像是对的,又都像是错的。
顺子的哭嚎在紫衣人的耳中不如犬吠,他看着黄狗微微皱眉:“一时失手。”
说罢,目光一凛,看向缩头缩脑的金老板,“你是老板?”
初次见识江湖流血事件,柳春风失眠了,回去后,满屋子踱步:“他用得什么暗器?好生厉害!”
“珍珠而已,有什么厉害的。”
花月躺在床上闭目养神。
“难怪他连剑都没有,还......珍珠?难道他是,”
柳春风骤然停下步子,惊声道,“一斛珠?!”
一斛珠,大名谭欢,晏州人,是盐商谭一岚与晏州才女罗珊珊的独子。
谭一岚曾许诺罗珊珊一生一世一双人,哪知成亲第二年就纳了罗珊珊的陪嫁丫头为妾,罗珊珊一气之下吞金而亡。
由于幼年丧母,又与继母不和,谭欢便年少离家,四海游走。
他嫉恶如仇,尤恨富人的伪善虚情,发誓要杀尽天下为富不仁者。
“可是画本上说,一斛珠只杀为富不仁之人,且但凡出手必用珍珠击入人的心脏,取人性命,看来也不全是真的,刚刚他只是打伤了顺子,似乎也没想杀顺子的狗。”
“那是因为,在他眼中,狗和狗仗人势的顺子无甚分别。”
“何意?”
“意思就是,为富不仁的不是狗,而是指使狗作恶的客栈老板。”
第101章初一
“瑞临顿首,哥:
不辞而别,我已知错,你莫要生气,也让娘莫要生气。
今日行百里有余,方知悬州之外山水远阔。
落脚之地遭了水灾,一小乞儿偷泔水果腹,险叫店主放狗咬伤,幸得大侠两壶酒相救......”
回到客房,睡意全无,柳春风向老板要来笔墨写信。
为了不让刘纯业发现行踪,信中人名、地名全是假的。
他咬着笔杆,盯着“壶”
字琢磨了片刻,改成“斛”
,自语道:“这么写似乎才是对的。”
“嗯,没错,就这么写。”
头顶冷不丁传来花月的声音,柳春风吓一跳,“啪”
地捂住信,回头瞪人一眼:“不许偷看!
君子非礼勿视,懂不懂?”
“不看就不看。”
花月在桌边坐下,两手遮住双眼,可片刻不到,指缝中又露出一道贼兮兮的目光来。
“又看!”
柳春风立马察觉,“你转过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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