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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野鸡(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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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冬吸了口凉气,这才发现自己手臂被灌木刮出了两条血痕,衣服也破了好几个口子。

刚才抓野鸡的时候,可一点都没感觉!

“娘,你看我厉害吧?就是把衣服都颳了。”

宋小冬心中骄傲又有些懊恼,自己今天分明带了弓箭,怎么还上来硬抓呢?

这也太不像个猎人了!

他挠挠头,对著他娘说:“要是用弓箭射中一只野鸡,那才是真的厉害!”

陆明桂却笑出声:“別说你还小,娘一把年纪了,看见野鸡也不曾想到去拿弓箭。”

刚才她一颗心同样扑通扑通直跳,只想著扑上去,哪里想到拿弓箭?

再说了,他们娘俩就算拿了弓箭也未必射得准!

她仔细打量野鸡:“这只野鸡长得可真俊,瞧这毛色油亮,神气的很。”

宋小冬也道:“对啊,这么好的羽毛,刚才竟然不飞走,转身扎进了灌木里。”

“娘,你说这只野鸡会不会是傻?”

“吃了这样的野鸡肉,我们会不会也变傻?”

说到这,宋小冬咽了咽口水:“娘,我还没有吃过野鸡呢,野鸡肉好吃吗?”

陆明桂嘆道:“你生的晚了,早生几年,家里的野味就没断过。”

野鸡,野兔什么的,她都是吃过的。

从前宋成业在打猎上极有本事。

打来的猎物除了去镇子上换钱,多的就留给家里吃。

闻言宋小冬嘟囔,他倒是想早出生几年,可这事也由不得他啊!

陆明桂又道:“不过,野鸡算不得多好吃。”

“野鸡肉瘦削,紧实,吃上去发柴发乾,还塞牙。”

“不像买的烧鸡,皮滑肉嫩,汁水还多。”

“咬一口,卤香味儿十足。”

宋小冬被她说的直咽口水:“娘,要不然咱卖了野鸡买烧鸡吃吧。”

家里才吃过烧鸡,確实好吃。

既然野鸡不好吃,那还是卖钱去吧。

陆明桂也是这么想的,一只野鸡能卖五六钱银子,而烧鸡只需要四五十文,这只野鸡足够买十来只烧鸡了。

宋小冬欢欢喜喜將野鸡放在背篓里,又在上头盖了蕨菜。

“这样旁人就看不见了,还不会闷死。”

“嗯,对,活得更值钱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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