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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人员越多,越容易出现问题)。

所以很多时候即便策划好了案件,犯罪分子也会因为现场的突发事件临时改变策略,这才是正常情况。

这种情况超出常理,令人难以理解,但确实真实发生了。

对于邬某的心理,专栏的第七篇做了详细调查分析,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看这篇文章。

「该死的罪人」

1)马某儿子将药粉注入香烟内,包装不用撕破吗?不会被发现吗?

评论区有的读者已经解释过了,这里不再赘述。

2)如果早有警察介入家暴,马某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事实上,家庭暴力多属于自诉案件(在此不展开说,有专门司法解释),当事人不告诉,或选择谅解,警方深度处理难度很大。

文中提到马某多次出入派出所,说明报警后警方并没有袖手旁观,每次都有出警。

但如前述原因,被害人选择谅解就会导致家暴案件警方难以进一步处理施暴者。

其实文中已经较为隐晦地表示了这个意思,所以在此建议如有家暴问题,请及时报警并提起诉讼,这样司法机关才可以给予对方严厉的惩罚。

马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并不认同马某弑父的做法。

办案过程中,见过很多由仇恨产生的复仇行为,最终都搭上了一生的前途甚至生命。

坦率说,在最终通往牢狱甚至死亡的那一刻,没有几个人不心存悔意。

读者觉得过瘾,有部分原因是没有身处马某作案后的处境。

一旦坐在冰冷的牢房里,生死未卜,命运难料,心态完全不同。

但那个时候,一切都晚了。

从警方角度来说,看到一个风华正茂、前途无限的大学生走上犯罪道路,为人渣毁掉自己的一生确实令人非常痛心。

我个人认为,如果真正爱这个孩子,应该阻止他在这条通往毁灭的道路上一路狂奔。

另外,警方办案要从法律的角度去看待问题,个人情感在办案中必须退居其后,无论用什么刑罚去惩治犯罪,在罪行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基础上,都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达到让犯罪分子悔过的目的。

至于是否有效,只能尽力而为,但不能罔顾案件事实,图口舌之快,说出口是心非的话,这点请大家理解。

复仇一时爽,牢狱毁终身,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马某母亲在去世之前正是看出了这点才拼命阻止他,但为时已晚。

当家暴刚刚发生时,报警处理后提起诉讼才是真正对马某负责的行为,并非指责,但其母处理问题的方式和悲剧的发生不无联系。

「疯狂的绑匪」

1)王某属于「不作不死」?

不管是好奇心作祟,还是出于其他目的(后面会解释这一点),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这正是法治的意义。

王某性格固然过于强势、处事冲动,面对歹徒过于感性,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王某死亡原因是否与此有直接关系,有待商榷。

首先王某激怒案犯曹某致其杀人来自于推测,而曹某供述的真实性又无从考证。

如果王某如约交出U盘,是否就能够得以生还?答案并不明朗。

绑架案件起刑很重,曹某曾入狱,未必不知道这点。

在案件过程中,曹某并未采取措施遮挡面部,已被王某记住面部特征。

按照王某的性格,一旦获救报警的可能性极大。

而通过指认,曹某被抓获毫无悬念。

基于这点,很难说曹某是否早就动了杀机。

同时,从曹某供述打算一并杀掉许某的计划来看,此人虽未有重大犯罪前科,但骨子里生性凶残。

所以,即便王某交出U盘,被杀害的概率也并不低。

总之,「受害人有罪论」并不合适。

与其执着于王某的处事方式,不如聚焦于曹某的罪恶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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