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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芸芸,明明是你说你喜欢我的,你怎么能嫁给别人呢?」
3
我有这样说过吗?
当然有!
我能承认吗?
绝逼不能!
于是我只好装糊涂道:
「皇弟你是不是被一个如我这般美丽智慧又霸气侧漏的女子伤害过所以错把我认成了她,这样不好吧虽然我也同样美丽智慧霸气侧漏可我是你的皇嫂了啊俗话说兄弟妻不可欺这个道理你懂吧你不懂我也可以给你解释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哥哥的媳妇儿……」
女主果然是女主,这么一长串话气儿都不喘一口就说出来了,我觉得我还能继续扯下去,如果没有对上夜棋的眼神的话。
如果说夜流觞的眼睛像漆黑的墨玉,那夜棋的眼睛里就藏了星星,此刻他眼里的星辉却缓缓暗了,他问我:
「所以之前的一切都是骗我的,喜欢我也是假的?」
怎么会是假的呢,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对人说喜欢。
「对。
」我觉得自己就是渣女本女。
「你喜欢皇兄?」
在你眼里我品味就那么差吗?
「不喜欢为什么要嫁呢?」我深吸一口气,闭上眼道。
「好,我知道了。
」
问清楚这一切后,夜棋转身就走,背影毫不留恋。
直到脚步声消失我才敢睁开眼,只觉得心好像缺了一角,不疼,但就是这般空落落的才更教人难受。
我的心里住着一个烈酒西风,陪我仗剑天涯白衣少年,他的名字叫阿棋。
那时剧情进行到我和夜流觞分别,我独自一人拜师学艺,游历江湖。
关于那几年,作者以「一晃三年五载」便一笔略过,但对我来说,那是我此生最自由,最快乐的五年。
我可以不是女主,不用每天昧着良心周旋于男主男配之间。
我可以只是个在行走江湖的侠女,只是纯粹的曲芸芸。
阿棋就是我在那时候捡到的,那一年,我十六岁,他十四岁。
我在树林里捡到受伤的他,本着日行一善的原则将他救了回来。
不想救回的小鬼头非但丝毫不懂感激,反而还恶劣地叫我大婶,说我长得像他娘。
我赶他他不走,他不走我就走,我一走他就跟,这张嘴只要一逮到机会就在我耳边噼里啪啦地说,就算苍蝇也没这么烦。
日暮西山,天涯客路,酒旗招摇,我骑在马背上,听着牵马少年谈天侃地,神色颇为不耐,却始终没有叫他停下。
我时常盯着地上两人一马的影子发呆,一盯就是五六年,渐渐地习惯了这样快活的日子以及话痨的少年。
我想,所谓喜欢,即是习惯,如水之于鱼,置身其中时尚无所觉,等真正离开,才会觉得,周遭少了一样东西,却好像空了天地。
我觉得阿棋就像一个快乐的傻逼,不知来路,不知归处,不知己命。
他是书中连出场都不曾有的路人甲,不必经历血雨腥风,虽平凡却可一世无忧。
我想,如果我不是女主,大概可以和他做个绝代双傻,让整个江湖在我们的阴影里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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