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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认为不活则死,因此要求新求变。
敢为天下先者,必须是有胆识之人,大胆地推陈创新,才能赢得胜局。
我们知道,自从鸦片战争中国失败以来,有识之士已经体认到:中国各方面都需要彻底改革,否则难以图存。
然而深闭固守的社会、虚骄自大的士大夫、腐败无能的清政府,共同形成了进步路上一道不可逾越的天堑,使任何改革行动,都似乎是寸步难行。
曾国藩认为:“凡办大事,半由人力,半由天事”
。
凡办大事,半由人力,半由天事。
如此次安庆之守,壕深而墙坚,稳静而不懈,此人力也;其是否不至以一蚁溃堤,以一蝇玷圭,则天事也。
各路之赴援,以多、鲍为正,援集贤之师,以成、胡为后路缠护之兵,以朱、韦为助守墙壕之军,此人事也;其临阵果否得手,能否不为狗酋所算,能否不令狗酋逃遁,此天事也。
吾辈但当尽人力之所能为,而天事则听之彼苍,而无所容心。
弟于人力颇能职,而每称擒杀狗酋云云,则好代天作主张矣。
意为:
凡是干大事,一半在于人尽力,另一半则是天意。
比如这次安庆的守卫,壕沟深而且城墙坚固,部队稳定平静且又没有放松,这是人在努力;是不是因为一蚁溃堤,一蝇玷圭,那就是天意了。
各路奔赴来的援兵,以多、鲍军为正,援助集贤的部队,以成、胡为后路缠护之兵,以朱、韦为助守墙壕之兵,这就是尽人事;到了打仗能不能成功,是不是被敌人所算计,能不能不让敌军首领逃跑,这是天意。
我们应该尽人力之所能为,而天事则听之于天,用不着去想。
弟在人事方面很能尽职尽责,而每次说要擒杀敌军首领等等,就是喜欢代替上天作主张。
因此,曾国藩办大事时,尽己力为天下先。
道光末年,魏源在他所编《海国图志》的前言里,首先提出“师夷之长技以制夷”
的口号,当时并未得到重大的反响。
咸丰末年,冯桂芬写了一部书,进一步对于仿行西法,革除中国政治传统上的许多积弊,提出了具体而有系统的方案。
书印成之后,冯桂芬曾特地送了一部给当时的两江总督曾国藩。
曾国藩推许这部书是“名儒之论”
,但认为书中的主张,多数难以实行。
曾国藩之所以有这样的看法,可能是基于对当时现实环境的了解,认为在这样的社会和政治背景之下,不可能做如此重大的改革。
然而,在基本态度上,他已觉察到中国的积弊,的确有振作变计的必要。
不过由于他接受的是传统科举教育,所经历的环境,只限于国境之内。
能影响他的师友,见识都远在其之下,因而使他在改革的步骤及方向上,不能形成一套清晰正确而坚定不移的方案,甚而时时还显露出他对大局的认识,未免有所偏蔽。
所幸曾国藩尚能随着经验的累积而逐渐自我修正,是以在促进晚清中国近代化方面,他仍是具有相当贡献的。
例如咸丰十一年(1861),清恭亲王奕讠斤等奏请以洋药税购买外国轮船枪炮,用以攻剿太平军,以期早日戡定内乱。
有旨令曾国藩、官文、胡林翼(官为湖广总督,胡是湖北巡抚)等先行妥为筹议,次第实施。
曾国藩于是年七月的奏复,却认为火轮船对于攻打太平军,没有多大用处。
他说:“轮船枪炮之所以被人重视,不过因为国人震于其少见,遂使洋人得以炫耀罢了。”
可是这事既创议于执政中枢的奕讠斤,又经皇帝批准期于必行,曾国藩自不敢加以否定,只好赞成购买。
在同一奏折中,他认为只要买得若干西洋船炮之后,招募一批聪明智巧的本国工匠,加以仿造,一、二年之内,我们就可以与洋人共享船炮之利而并驾齐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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