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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关系十分复杂,一味死板地恪守真诚,固然是好的,但是不分对象往往会失去利益。
因此,能够做到在诚中求变,不离其本,是曾国藩变术的精华。
诚是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的概念,被认为是天地万物存在的依据,同时也是人在道德修养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
曾国藩主张“诚”
,而且,在他的早期的政治生涯中,也是身体力行的。
咸丰初,皇上下诏求言,大有一番有所作为的样子。
臣子们于是指陈时弊,恳呈己见,一时纷纷纭纭,奏章不下数百件。
但大多被以“毋庸议”
的上谕而束之高阁,“归于簿书尘积堆中”
。
血气方刚的曾国藩面对这种情况,颇为愤懑地说:“书生之血诚,徒以供胥吏唾弃之具!”
这里,“书生之血诚”
与“臣下之忠心”
完全是同义词。
咸丰三年正月,他发出自己办团练后第三封给湖南“公正绅耆”
的公开信说:“自度才能浅薄,不足谋事,惟有‘不要钱,不怕死’六字时时自矢,以质鬼神,以对父君。”
“不要钱,不怕死”
,是他的“血诚”
的重要内容。
后来,他失败于靖港,在向朝廷的请罪折中信誓旦旦地说,虽然挫折,“仍当竭尽血诚,一力经理”
。
曾国藩一生正是秉着这股“血诚”
来与太平军和捻军纠缠的。
他于咸丰十年感慨万分地说:“天下滔滔,祸乱未已;吏治人心,毫无更改;军政战事,日崇虚伪。
非得二三君子,倡之朴诚,导之以廉耻,则江河日下,不知所届。”
又说:“精诚所至,金石亦开,鬼神亦避。”
他简直把“朴诚”
当作医治满清王朝的政治病的一服良药。
所以,曾国藩不仅要求自己“须有一诚字,以之立本立志”
,也处处以“血诚”
要求自己的下属。
例如,他说:“带勇之人,第一要才堪治人,第二要不怕死,第三要不汲汲名利,第四要耐受辛苦。”
接着他说:“大抵有忠义血性,则四者相从以俱至;无忠义血性,则貌似四者,终不可恃。”
这里,“忠义血性”
与“血诚”
也是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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