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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点了点头,像通过了什么重大决议。
猴山的猴子浑然不知自己刚刚被评定为“不值得费一枪”
,还在假山上蹲著,挠了挠胳肢窝。
王星看著它,有点怜悯,又有点嫌弃。
梅花鹿从柵栏那边看著他们。
二十五个白衬衣齐刷刷看著梅花鹿。
这一次,安静的时间比猴山长了很久。
王远先开口了,声音很轻:“梅花鹿,我没有吃过这个肉,比狍子怎么样?”
王秋趴在栏杆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那头公鹿的脖子。
她是族里数得著的猎手,十四岁就能独自进林子,徒手抓过狍子,下套子捕过獾子。
她语气像在评判一件皮子的成色:“比狍子肥。
你看它脖子那块,膘厚。
烤著吃,能滴油。”
王远咽了一口口水,王巍从后面挤上来,他不看鹿的脖子,看鹿的腿:“这个鹿腿烤起来不好吃,肉垮了,这鹿都不运动。”
王妍在旁边翻了个白眼:“我想吃肉了,垮了我也不在乎,大不了烤成肉乾。”
王远看了看梅花鹿,听到王妍的话,他的口水流了下来。
另外的王家小崽崽们都吸溜声响了起来。
梅花鹿跑走了~
黑熊在底下慢吞吞地绕圈子。
二十五个白衬衣趴在熊山上面的栏杆上,看得很认真。
王巍第一个开口,声音里带著一种面对重大课题的严肃:“这个,得用枪。”
丽丽补充:“爹,这个最少两枪。
一枪打不穿它的膘。”
王乐开始算:“一头熊,净肉大概三百斤?够全族吃三天。”
王远摇头:“三天?两天就没了。
你忘了上次那俩头野猪?四百斤,一天半。”
王秋目光穿过栏杆的缝隙,落在黑熊的肩膀上。
他看熊,和看猴子、看梅花鹿都不一样。
猴子不值得费一枪,梅花鹿用套子就行。
但熊是值得的。
在山里,猎熊是大事。
要提前三天做准备,要选最好的猎手,要算准风向和地形,要在熊经过的路上挖陷阱、架木柵。
猎一头熊,全族能吃好几顿,熊皮能做袄子,熊胆能换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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