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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烧排骨,一碗白米饭。
温晨抱着双臂靠在餐厅的门框上,眼神冷淡地看着坐在餐桌前的男人。
那个在华尔街翻云覆雨,哪怕面对几亿美金的合同都面不改色的顾默珩,此刻因右手纱布厚重,笨拙地用左手持勺。
动作生疏,却不失刻入骨髓的优雅。
温母把一碟刚切好的酸菜放在他手边。
“没什么好菜,凑合吃点。”
顾默珩抬头,熬红的眼里竟闪着近乎虔诚的光。
“这就很好了。”
他舀了一勺混着肉汁的米饭送入口中。
没有狼吞虎咽,反而咀嚼得很慢,就像是品尝什么米其林餐厅的菜肴一般。
顾默珩却像是真的饿极了。
那碗堆得像小山一样的饭,被他吃得干干净净,连最后一点汤汁都用来拌了饭。
温母坐在对面,捧着热茶,目光在两人间逡巡,带着看破不说破的通透。
“小顾啊。”
温母忽然开口。
顾默珩立刻放下勺子,坐直了身体,一副聆听教诲的模样。
“伯母,您说。”
温母笑了笑,眼神却意有所指地飘向温晨。
“听小晨说,他最近借住在一个老同学家里。”
温晨心里“咯噔”
一下,下意识地想要开口阻拦。
温母却没理会儿子的窘迫,依旧笑眯眯地看着顾默珩。
“那个‘老同学’,就是你吧?”
空气凝固了一瞬。
顾默珩没有否认,坦然地点了点头。
“是,温晨最近住在我那儿。”
温母轻轻叹了口气,语气里带上了几分作为母亲的郑重。
“那真是麻烦你了。”
“这孩子从小被我们宠坏,任性,脾气倔,”
她视线落在温晨僵硬的侧脸,“没吃过什么苦。”
温晨咬紧了牙关,手指死死扣着门框的边缘。
温母话锋一转,声音低了几分:
“唯一吃过的一次大苦头,就是大学毕业那年。”
“失恋了,像丢了半条命似的,发着高烧在家里躺了整整三天。”
温晨猛地抬头,厉声打断:“妈!
提这些陈年旧事干嘛?”
顾默珩身体瞬间僵硬如石。
原本稍缓的脸色褪得干干净净,苍白如纸。
他当然记得。
那场高烧,是他在大雨中决绝离开后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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