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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森看着忙碌的人们,这一切和他没什么关系。
建造是工匠的事,他是一名战士,准确的说,是一只战斗蜘蛛。
他现在是慕犀部大祭司科隆米亚斯的虫子。
慕犀部以驯兽师著称,而科隆米亚斯不但是优秀的驯兽师,还从人类那里学会了驭虫之术。
这只叫做“红蛇”
的黑背红纹蜘蛛是他战胜一个人类虫师后抢来的宝物。
“红蛇”
不但巨大而有力,正重要的是它很有灵性,能听懂复杂的指令。
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这种蜘蛛没有毒。
但是科隆米亚斯正在花功夫让他能够口吐强酸。
不知多少年过去了,转灵之后的布森一直没有死,慢慢长大,体壮如牛。
他所转灵的蜘蛛不知是个什么品种,极为长寿。
不过做一个长寿的奴隶是幸运还是不幸呢?更何况布森连奴隶都不算,就是一只虫子而已,先后被不同的虫师饲养。
他早已习惯了没有尊严的生活。
一只蜘蛛要什么尊严呢?
尽管如此,每天吃哪些恶心的酸性食物还是让布森痛苦不已。
然而不肯吃的话,自己会被折磨。
科隆米亚斯常用的惩罚方式是让他站在一个石板上,下面用火慢慢烧烫。
他要不断的换脚,最后只能翻过身来在上面打滚。
那石板被烧的很烫,但又恰到好处,不会烫死他。
如果他想跳起来逃跑,科隆米亚斯的鞭子会从上面猛力的抽下来,他落地的时候又会被烫到。
尽管这样,科隆米亚斯经常和别的兽人说,他最爱这只“红蛇”
,好像爱自己的儿子。
布森毕竟不是一只蜘蛛,他也有自己的打算。
他在练习用蜘蛛的身体使用魔法。
这太难了,这涉及到一个几乎没有法师想过的问题:“人为什么能使用魔法?”
这就好像在问光为什么能照亮世界。
这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其实很难解释。
想要解释这个问题,就要搞明白使用魔法的是人的身体还是灵魂?如果放在以前,布森一定说是灵魂。
他的魔法是根据心念而动的,并不需要手脚如何舞动,口眼如何配合。
然而现在他不那么确定了。
他明明还记得如何使用魔法,却就是用不出来。
就好象他还记得如何拿起酒杯一样,但是他没有了可以拿起酒杯的手。
那只可以使用魔法的“手”
不见了。
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还能找回来吗?这个问题布森已经想了上百年。
布森成为兽人慕犀部的蜘蛛很久了,他早已默默学会他们的语言。
他知道这大概是最后的一支兽人部落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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