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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王的重赏下,出现了一个叫做猎魔人的行业。
这些英勇而高尚的武士用烧红的铁链穿过魔人的肩膀,把他们穿成一队,在路人的掌声中,将这些魔人带到城堡门口。
在那里,国王会派来使者,拿着一大袋金币,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枚一枚点清数目。
每个魔人十枚金币,小孩八枚。
凑够一定数目之后,统一烧死。
布森曾经就住在城堡里,他是国王的御用法师。
他会穿着精美的长袍参加晚宴。
他有六个仆人,还有属于自己的图书室。
然而,他一夜之间就成了可疑的人,必须流亡的人。
现在看来,阿托森国王真是个仁慈之君,没有立刻把布森吊在城堡外烧死,只是驱逐了他。
他流亡到邻国,立刻成了间谍,成了“食人魔”
,成了会魔法的妖怪。
他继续走,继续逃亡,路上还有和他一样的人,不同的肤色,不同的语言,不过……他们都是魔人。
布森还记得,逃亡的队伍一度汇集了几百人。
虽然大家衣衫褴褛,但是总算能活下去。
人类的领主见到他们人多,并不敢和他们作战,只是驱赶。
一些小领主甚至还送上食物,请求他们快点离开。
这支乞丐军团慢慢成了匪帮,如果领主不给钱就会抢夺。
一开始布森还劝告大家不要加深人类的误解,他们只抢东西,不杀人。
有一次,几个同伴被俘了,他们被吊在一座石桥上烧死。
布森再也无法阻止同胞的愤怒。
他们袭击了一个村庄。
那一夜,他们成了真正的魔人。
魔人的暴行激怒了圣城桑科托斯的大主教。
他派出圣城骑士团,奔驰数百里来追杀这些残暴的魔人。
那是一场屠杀,正义的屠杀。
只有布森和两个同伴跑了出来。
他们没有地方可去,只能奔向无垠的沙漠。
一路上,他们只是想活下去,饿了就吃一切可以见到的动物,比如兔子,老鼠,还有人类……
现在只剩布森一个人了,他也许就是世界上最后一个魔人了。
在漫漫沙漠中,布森已经失去了意识,好像一具僵尸在行走。
他的脚突然陷入了沙子,接着是膝盖。
“啊,流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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