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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净利落。
那男人甚至没有醒过来就死了。
她没有逃。
她洗干净手,换了那件大学时穿过的白衬衫,坐在床边,拿笔写了一封很短的信。
信是写给她姑姑的。
只有一行字:“姑姑,对不起。
我实在是撑不下去了。”
然后她割开了自己的手腕。
是邻居发现的。
血从门缝里流出来,淌到走廊上。
救护车来的时候,她已经没有了呼吸。
那年她二十二岁。
和她的母亲抛弃她的那一年,正好一样大。
如果当年他不是那么胆小、那么自卑、那么一无所有呢?如果当年他能鼓起勇气,走到她面前,说一句“你好,我叫钱秉昭,我注意你很久了”
呢?
他从未对她说过一句话。
走廊里擦肩而过多少次?他数不清。
大一那年冬天的那个傍晚,下着雪,她站在教学楼门口的台阶上,没带伞,手里抱着两本书。
他站在旁边的柱子后面,手里有伞,但没敢递过去。
后来她跑了出去,雪落在她的头发上,落在她的肩膀上,背影越来越远,变成一个越来越小的黑点,消失在校园的门口。
他站在那里,手里的伞攥得吱吱响,伞柄上的漆都被他攥得起了皮。
大三那年,他听说她好像有男朋友了。
隔壁学校的一个男生,家境不错,对她很好。
他想,也好。
她那样的女孩子,就该过好日子。
毕业那天,他口袋里有一张纸条,纸上写了一行字:林晚棠,我喜欢你。
也许你不记得我,但我从大一入学那天就记住你了。
这张纸条他在口袋了揣了一整天,从毕业典礼揣到散伙饭,从散伙饭揣到离校。
在宿舍楼前,他看见了她。
她穿着黑色的学士服,帽子拿在手里,正和一个女同学说话。
阳光很好,槐树的花落了一地,细碎的、淡黄色的小花,踩上去滑溜溜的。
他从她们旁边走过去。
没有停下来。
她什么都不会知道。
因为他什么都不敢做。
然后一切归零。
再睁开眼,就是这根黑色的房梁。
梁木被几十年的柴火烟熏得漆黑,上面挂着一串红辣椒,干透了,皱得像老人的脸。
旁边是一辫编成串的玉米,金灿灿的,和黑色的房梁形成刺目的对比。
三年前的玉米还挂在另一头,已经半黑了,一粒一粒凹进去,像一排干死的虫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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