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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了那张图片几秒钟,说“好”
。
那天晚上他把清单贴在冰箱门上,跟那些便利贴贴在一起。
A4纸被折成了一半,占了一小块位置,旁边是那张粉色的“冰箱里有草莓,今天得吃完”
,再旁边是那张黄色的“知夏,今天的头发扎得很好看”
。
新来的住在旧的旁边,不挤,不吵,安静地待着。
就像他在这个家里一样。
半夜她起来喝水。
走廊的灯没开,客厅的灯也没开,只有厨房那盏小夜灯亮着,橘黄色的,光很弱,只照亮冰箱那一小块区域。
她走到厨房门口,看到他站在冰箱前。
穿着那件浅灰色的家居T恤,脚上穿着棉拖鞋,手撑在冰箱门上,低着头。
冰箱门上的灯光照在他脸上,一半亮一半暗,亮的那一半是暖的,暗的那一半是冷的。
他的光头在灯光下反着光,新长出来的头发茬比上个月长了一点,不是毛茸茸的了,是短短的、扎手的、像刚割过的草坪。
她站在走廊里没有动。
他的手从冰箱门上抬起来,拿起冰箱门上的那支笔——黑色的签字笔,笔帽没盖,她下午用完忘盖了,墨水干了,他在纸上划了两下才写出字。
他在清单最下面加了一行字,写完把笔放回冰箱顶上,关了小夜灯,走回卧室。
脚步声很轻,慢慢的,但稳。
门关上了。
她站在走廊里等了一会儿,确定他不会再出来了,才走进厨房。
她打开小夜灯,橘黄色的光重新亮起来,照在那张清单上。
最下面多了一行字,是他的笔迹,笔画有点抖,但很清楚。
“每年都陪她看玉兰。”
那行字写得很小,挤在海边、山里、云南、海鲜、雪山、金毛下面,像一个很小的心愿,不好意思被看到。
他把这个心愿藏在所有大的心愿下面,以为她不会看到。
但他忘了,她的眼睛总是在找他的字。
从便利贴的第一天开始,她就在找。
不是故意找的,是眼睛自己会去。
看到他的字,眼睛就停下来,不走了。
她站在冰箱前看了很久,久到小夜灯的灯光从橘黄色变成了橘红色,像快要灭了。
但不会灭,LED的,能用好几万个小时。
几万个小时以后她还在不在,灯不知道,灯只管亮着。
她从冰箱顶上拿下那支笔,笔帽没盖,墨水还是干,她划了两下,划出了墨,在“每年都陪她看玉兰”
旁边写了两个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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