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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科虽然没有达到目标,但至少保住了面子,而且没有被反垄断大棒穷追猛打。
对华为的有限禁令颁布后,思科副总裁兼法律总顾问马克·钱德勒(Markdler)就宣告:“这对思科来说是一个重大的胜利。”
美国几大媒体也以《思科在对华为的知识产权诉讼中获胜》等标题,庆祝思科的胜利。
对于华为来说,也实现了小输就是赢的预定目标。
市场研究机构高德纳咨询公司的分析师认为,这场诉讼表明华为是一个真正的市场参与者。
思科并没有通过这场官司达到在市场上阻击华为的目的。
“恰恰相反,官司给华为产品在全球做了一次免费广告。”
“当潜在客户听说华为是思科的低价竞争对手时,很可能会考虑与华为合作以节省开支。”
2003年7月,华为生产的路由器和交换机等数据产品,通过3公司的销售渠道进入美国市场。
官司之初对华为产品充满犹豫和怀疑的欧美客户,又开始继续曾暂停的华为产品订单。
即使是思科长期以来的盟友,美国电子数据系统公司(EDS)也在2003年12月与华为签订协议,在美国销售华为3合资公司的设备。
之后就是关于和解的技术细节的谈判。
2003年10月2日,双方达成初步和解协议,次年7月,最终和解协议达成。
2004年7月28日,华为、思科和后来介入的华为3三家公司同时向美国得州东区联邦法庭提出了终止诉讼的申请,这个请求被法官予以批准并立刻生效。
这意味着三方均不得再就此案提起诉讼或者以相同事由提起诉讼,从而使历时一年半的思科与华为知识产权官司画上了一个终止符。
与此同时,华为在北京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报专利官司的结果。
出现在媒体面前的,不是应诉团队的总指挥郭平而是徐直军。
华为迄今仍没有安排这场官司中的一线指挥官郭平接受媒体专访。
这符合任正非一贯以来的“英雄观”
:“管理层要淡化英雄色彩,实现职业化的流程管理。
即使需要一个人去接受鲜花,他也仅仅是代表,而不是真正的英雄。”
法庭签发的中止方式,意味着思科今后不得再就此案提起诉讼或者就相同事由提起诉讼。
让思科此后再次面对华为在市场上的破竹之势,却无法再祭起“诉讼”
法宝。
于是,思科遏制华为的手段,从法律走向了更广泛的层面。
(1)GUI(Graphiterface,图形用户界面的简称,又称图形用户接口),是指采用图形方式显示的计算机操作用户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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